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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发布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六),选择了长宁法院《坚持全覆盖、全监督、全过程控制、创新审判监督管理体制案例选》。这是长宁法院继去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四)》后又一次选择的案例。

长宁法院打造新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

近年来,长宁法院坚持放权不放任,逐步探索形成了以“四管齐下”为特色的审判监督管理新体系,即党检、审判监督、信访核实和案件评估,审判程序、审判理念、标准指导和审判质量效率“四维一体”。

在长宁法院,审判监督管理是“一号”的主要任务,它不仅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对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判,提出整改建议,而且进一步强化审判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指导职能,推动从案件指导向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研究重大审判问题的转变。

长宁法院打造新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

法院层面的“重点管理”,法院层面的“直接管理”,职能部门的“领导管理”,法官的“自我监督”。长宁法院用这种“四管齐下”的模式实现了监督管理人员的全面覆盖。法院明确表示,院长可以通过案件流程监督管理、案件质量评估、审判情况分析等方式行使监督管理权。,从而保证法庭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围绕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完善制度和机制,督促院长履职尽责,细化院长办案数量要求,定期报告院长办案情况。同时,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管理和处置,履行组织、协调、评估和监督职责。

长宁法院打造新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

长宁法院积极探索和规范法官自我管理委员会制度,制定了《法官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突出了法官在审判中的主体地位。2018年,法官独立管理委员会有序参与评估工作,62件案件审限外结案,24件发回重审,150件网上判决文件质量评估,42件网上判决文件经国家法院复核。通过将审判委员会、院长、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组和法官的独立和多元化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促使全院形成一个“棋局”,促进执法和办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长宁法院打造新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

在纪检问责方面,长宁法院通过党组检查、审计监督、信访核实、案件评估等“四同时”调查,实现了纪检问责的全面监督。医院发挥了党的检查和监督作用,将检查范围扩大到全体警察,通过“全面体检”规范了审判执行权的运作。目前,长宁法院每两周进行一次庭审现场检查,定期检查庭审录像,及时通报暴露的问题,并以季度绩效考核促进整改。同时,要注意做好问题收集、案件分流、流通监管和接待的“四关”,畅通举报渠道,实行“面对面”谈话,准确研究判断问题,严格检查处理。长宁法院还定期听取对长期未决案件、二审改判案件、案件质量评估的意见或报告,及时提醒问题集中的法官并与他们进行谈话,邀请NPC代表和CPPCC委员参加案件评估,了解情况,明确责任,对信访案件和审判委员会认定的错案做出良好的判决。

长宁法院打造新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

在案件质量和效率方面,长宁法院实现了“四维一体”的全过程控制,建立了动态监督管理规则的审判程序,进行了均衡结案程度和月度结案动态监督管理,并定期召开月度和解会议,确保结案目标的完成。建立长期未决案件审判委员会的专门监督机制;优化分工体系,突出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确保简化分流、高效均衡结算。截至2018年12月,12个月以上的未决案件数量大幅减少,同期结案率达到100%,均衡结案程度远远好于同期全市基层法院的平均值。

长宁法院打造新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

为统一和规范班集体案件的审判思维,长宁法院制定了《专业法官会议(试行)实施细则》,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对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的咨询作用和法律的统一适用,定期对班集体案件的法律问题和审判思维进行评估和培训,梳理形成了涵盖各类审判的20多种工作指南和程序。探索开发贷款案件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大数据分析平台,利用“c2j法官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等大数据手段为法官办案服务,通过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加强对审判执行的监督。同时,严格执行网上获取审判文件和审判过程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加大庭审直播力度,进一步加强外部监管力度。2018年,法院对审判进行了267次网络直播,在线判决率达到100%。

长宁法院打造新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

目前,长宁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已经规范化,对二审转为审判委员会的案件逐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制定并实施了《关于错案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完善了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2018年,21起固定责任案件被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同年,在与基层法院相关的30项审判质量和效率综合评价指标中,长宁法院位居全市第一,比全市平均水平高26项,审判质量和效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长宁法院打造新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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