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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表示,为进一步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发展,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人才发展规律和市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产学研进一步融合,鼓励区内校企形成产业共荣、人才共育、资源共享、氛围共创的良好局面,现决定启动2019年校企合作人才共育工程培养支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1.在长宁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与国家“双一流”大学或专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科研院所建立长期人才培养项目合作关系;
2.长宁区高校和科研院所,与长宁区机构和区域企业建立长期人才培养项目合作关系;
3.同一项目双方符合申请对象要求的,一方应协商后提交申请,不得重复申请。
二.资助项目的类型
1.定向文化。主要指大学、研究所等。,根据长宁区企事业单位在专业领域人才方面的具体需求,有针对性、有针对性地为长宁区企事业单位培养紧缺的专业人才。
2.练习基地。主要是指长宁区企事业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等学生提供的实习培训机会。学校根据实习情况制定和调整教学计划,学生毕业后优先考虑。
3.科研合作。主要是指长宁区具有一定科研实力的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R&D人才的灵活流动、科研力量攻关和科研资源共享等方式开展课题研究和产品开发等活动,并合作培养科研人才和科研团队。
4.商业合作。主要是指长宁区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对其研究成果进行市场调研、商业开发、产品推广等活动,进行市场化、产业化运作,分享收益成果的项目。合作项目应符合长宁区重点产业定位。
5.其他项目。主要是指长宁区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有利于开发利用区域人才资源、培养适应长宁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的其他合作项目。
长宁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并享受产业扶持政策的项目不在本次资助范围内。
三、项目评估条件
1、符合区域人才发展定位。适应长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航空空服务业、互联网加生活服务业、时尚创意产业、人工智能产业、金融服务业等区域重点行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紧缺人才合作培养项目;
2.具有很强的创新和推广价值。能够充分发挥市场和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根据市场导向和人才发展规律,积极创新区级学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一定的复制和推广价值;
3.人员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项目实施以来,在人才专业能力培养、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团队研究水平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和输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四.申请材料
1.《长宁区校企合作人才合作教育项目培训支持计划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从长宁区网上下载)。
2.区校合作项目协议文本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计划、荣誉、项目成果等))。
V.补贴的数量和金额
今年,计划资助5-10个校企合作项目。根据项目投资和实际效果,每个项目补贴金额为10-20万元。
六.申请程序
各单位应于9月30日前向各申请平台提交申请材料。根据项目申请,区人才办将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对人才培养的有效性、推广和复制的价值以及与长宁区的关联程度进行评估。区人才办将根据专家评审组的意见提出资助建议。选定的项目经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七.宣言平台
1.长宁区人才办公室:
适用范围:长宁区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22051039
地址:长宁路599号1003室
2.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学校合作办公室):
适用范围:长宁区联系的大学
联系人:和张老师
电话:22051120
地址:长宁路599号1120室
3.长宁区凝聚工程学会:
适用范围:区内聚工程学会会员单位
联系人:张老师和金老师
电话:22110106,22110105
地址:江苏路888号3号楼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