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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并作了宪法宣誓。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9年预算调整报告和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并进行询问。书面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地区终止第十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报告》和《关于补充地区终止第十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关于召开第十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经讨论通过,决定于2020年1月7日召开大会。
副区长岑富康、区人民法院院长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新井镇人大代表、部分地区第十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会议。
会后,张还向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转达了总书记视察上海时的重要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