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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长宁区新闻报道:结合长宁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4月15日,长宁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学龄儿童如何进入公园?具体过程是什么?根据通知,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规范录取程序。各类幼儿园不得对学龄儿童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损害儿童身心健康或提前招生。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同时,在优先录取的前提下,根据资源配置情况,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方法,妥善安排符合条件、有需求的学龄儿童入园。
长宁区适龄儿童入学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信息登记、登记验证和入学通知。4月24日至30日,适龄儿童的监护人需在“上海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系统”(网站:shrydj.edu.sh,以下简称“市登记系统”,也可通过“一个网络”进入)进行统一信息登记。如果学龄儿童的家庭不能上网,可以到他们家附近的东方社区信息法院或指定的信息登记点(赵华路508弄44号)进行信息登记。在疫情期间,各区指定的信息登记点应预约扫描代码。
5月8日,已完成信息登记并愿意进入长宁区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需再次登录“城市登记系统”(网站:shrydj.edu.sh),选择每个区进行登记-“长宁区”,进入“长宁区适龄儿童登记系统”,完成网上登记并根据登记条件打印登记表。申请表将作为现场核查的证明。
根据《通知》,对于长宁区户籍(非集体户籍)的学龄儿童,根据招生实际情况,幼儿园将对学龄儿童与户主的关系、户籍年限和产权归属等方面有所要求。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实行对口录取;不符合对口录取条件的学龄儿童将作为一个整体进入园区。根据招生实际情况,在长宁户籍(非集体户籍)学龄儿童入园安排的基础上,根据“相对邻近”原则,幼儿园将对入园的其他类型注册儿童实行统筹管理,包括上海户籍长宁生产证明、上海集体户籍和非本地户籍学龄儿童。
符合长宁入园条件的学龄儿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网上报名,可在5月23日至24日的现场核查期间,到各幼儿园或小区指定的核查点(新余东路242号)进行补充登记和报名,然后进行现场核查。
符合入园条件的儿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核实或入园手续,监护人应向户籍(或房产)对应的幼儿园提交转园申请。幼儿园将以空额外名额为前提安排倒班(长宁区注册儿童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