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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劳动日报》6月15日报道,记者从长宁区了解到,为加快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建设,长宁区出台了20项创新举措,进一步激发了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培植了区域人才优势,并按下了“加速按钮”,为海内外人才的远近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据介绍,《关于加快长宁区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由五个方面20项措施组成。
聚焦区域发展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实施人才高峰支持计划、重点行业人才激励计划、社会事业紧缺人才培养计划、高技能工匠人才培养计划和优秀青年人才发展计划等五大重点人才工程。
为创新和创业人才创造一个国际聚集地。四项措施,包括建设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的第一站,深化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优化海外人才宜居环境。
提高人力资源的市场配置水平。建立市场化的人才识别和评价机制,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多元化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在人力资源开发中的主体作用。
搭建科技创新人才发展平台。支持优秀人才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研究中心,支持建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完善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保障机制。主要有五项措施,包括完善城市人才激励和培训机制,充分发挥人才户籍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加强人才安居工程保障,创新和完善人才审批服务体系,搭建人才政策统一发布和受理平台。
记者了解到,这20项措施特别注重分类和政策,以更广阔的视野加快人才引进和聚集。《若干意见》坚持高端引领与人才整体发展相结合,统筹兼顾吸引、留住和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对高端人才、产业人才、社会事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青年人才实施针对性和包容性更强的专项扶持政策。
如实施人才高峰支持计划,对企业引进的符合长宁产业发展方向的国际国内一流人才或团队实施量身定制的个性化支持;实施重点行业人才激励计划,在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民营科技企业设立硕士、博士创新实践基地,对企业引进的硕士、博士科技人才给予一定的激励补贴;实施高技能工匠人才培养计划,在原有市级政策的基础上,确定并资助新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区级首席技师;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发展计划,每年将投入1000万元用于青年人才的引进、储存、实践和培养。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意见》强调通过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实施更精准、更精、更优的人才服务。为区域内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的人才服务专家,企业提出的人才服务需求将“一人接受,专人处理”。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优秀人才租金补贴每年不低于6000万元,个人补贴金额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600元。同时,积极拓展人才公寓融资渠道,支持国有企业和社会化房屋租赁企业为人才公寓提供配套服务。据估计,未来三年将提供约1000套天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