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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妻子争吵后,丈夫背叛了他的家庭,以52000元的价格把自己的儿子带出去收养。后来,妻子想尽办法把他的儿子偷回来,并借此机会向买方索要财产。事发后,该男子主动向宝山区公安局自首。
几天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为由对该男子提起诉讼。检察机关认为,拒绝承认主要犯罪事实不应被视为自首。
收养费52000元
根据检察机关的调查,今年30岁的被告马小明(化名)于2014年12月9日在网站上发布了一条在线帖子:“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有限,我想送我的二儿子马某”。受害者徐晓东和他的妻子通过QQ与马小明联系和讨论后,马小明向他的儿子马某索要5.2万元。
同年12月17日,以带马出去吃早餐为名,秘密将马从江苏南通老家带到上海宝山区的一家宾馆,与夫妇见面。会议期间,徐晓东夫妇应马小明的要求,向其支付了5.2万元现金作为收养费用。在那之后,和他的妻子带着马回到他们在杭州的家抚养他。
仅仅三天后,马小明赶到了他在杭州徐晓东的家。在祖母去世后,他以带马牟某回去参加葬礼的名义,在徐晓东夫妇的陪同下,把马牟某带到了江苏省如皋市的一个住宅小区门口。马小明让徐晓东夫妇住在小区附近的一家旅馆里,他带着马牟牟牟牟走进小区,开出侧门回到南通的家中。
事后,马小明没有通知家人收养了马某。相反,他说他在上海找到了一个保姆来照顾马牟某,并没有告诉徐晓东夫妇他们不能把马牟某交给他们收养。在没有退还52000元的情况下,他三次要求肖旭将14500元存入他的银行卡,以此来弥补他个人的奢侈,以他家人提高收养费用的愿望为名。
欺诈的刑事责任
2015年1月19日,马小明向公安机关自首,但拒绝承认主要犯罪事实。
至于为什么马牟某被带出去收养,然后又偷偷带回来。他解释说,因为和妻子吵架,他把马带出去收养,并骗妻子在上海找保姆照顾马。但是,他的妻子要求他立即送他的儿子回来,否则他会尽力,所以把马带回南通。
据调查,马小明在送孩子时收取了5.2万元现金,但他坚持只收取了2000元差旅费,而不是5万元。
然而,根据QQ聊天记录、受害者徐晓东的银行对账单、警方调查记录等信息,马小明确实收到了5.2万元。
宝山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马小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民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违反了刑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应当追究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同时,检察院认为马小明没有被认为已经自首。尽管他是自愿自首的,但案卷否认他在收取5.2万元时有骗取他人钱财的主观故意,也不能如实陈述主要犯罪事实。因此,他没有被认为已经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