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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徐汇区介绍,上海市徐汇区2020年初中招生实施意见已于3月13日公布。
从小到大:继续实施“五年一个孩子”[S2/]
按照“相对封闭、自由准入”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准入,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对于本地区招生矛盾突出的学校,每个家庭的地址在五年内只能在同一所学校享受一次对口录取的机会(多胞胎和二胎除外)。班级人数不得超过45人。
对于户籍所在地在徐汇区(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子女本人)与居住地(业主为直系亲属或子女本人)一致的学龄儿童,当申请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入学人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申请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人数时,招生将按户籍长度顺序安排,超过名额的部分将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城市户籍分离的适龄儿童选择户籍所在地,首先安排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的适龄儿童,然后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户籍分离”的适龄儿童。本市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参照户籍办法入学,本市廉租住房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廉租住房所在地入学。
未在本市登记的适龄儿童,凡符合学习条件的,将被安排进入义务教育学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分数符合标准的,其子女优先入学。
小升初:小学对口招生与计算机分块招生相结合
根据“相对就近、免费入学”的原则,我们将继续根据学生户籍性质,实行小学入学与电脑集中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对于入学矛盾突出的初中,每个家庭住址五年内只能有一次机会进入同一所学校(多胞胎和二胎除外),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
户籍在国外徐汇区的五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上初中或继续申请徐汇区初中。申请返回户籍(居住地)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对于在徐汇区学习的五年级学生,如果需要回户籍所在地继续学习,应在4月13日前向原小学提交书面申请,小学统计汇总后上报区招生考试中心。没有在徐汇区这个城市注册的五年级学生很难回到其他省市。如需继续在徐汇区学习并符合要求,应在4月13日前向原小学提交书面申请,小学统计汇总后上报区招生考试中心
私立学校:招生简章必须在3月17日之前提交给地区教育局[/s2/]
徐汇区强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必须在3月17日前向区教育局备案,经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招生简章的公开内容应包括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组织学生提前注册或变相注册,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评估、面试、面试或调查,且招生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以及办学特色。
具备寄宿条件的私立学校可以招收不同地区的学生。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海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的私立学校不引进海外课程,也不使用海外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