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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报警电话一直是为警察和公众搭建沟通桥梁的重要工具,确保警察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危险情况和警情,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但是也有一些人利用110电话作为八卦、发泄情绪甚至玩乐的方式,严重浪费警察资源和扰乱公共秩序。今年8月,一名男子多次使用公用电话拨打110,谎称“公交车上有炸弹”,以发泄自己的情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动用了近百名警察进行调查。几天前,上海静安区检察院起诉该男子朱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
今年8月14日上午10: 30和10: 56,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两个男人的电话。在电话中,该男子声称717公共汽车上有一枚炸弹,但当警察询问详细的地址和信息时,该男子始终拒绝透露。他只是在“快速”之后要求警察挂断电话。出于公共安全考虑,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与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联合出动近百名警力,对案件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点进行了广泛的监视和控制,并联系相关公交线路的公交公司进行调查,提醒其注意防范。8月22日凌晨,警方在静安区的一个街道花园逮捕了朱某。
经过检查,39岁的朱某于今年8月从家乡来到上海。案发当天,朱坐了13路公交车,想在路边的一家酒店找份工作,但跑了一上午还是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想到自己都快40岁了,却一直单身,甚至连找工作都有困难,心里百无聊赖的朱某,头脑发热,心想110个电话他也不要了。他在路边找到一个公共电话亭,拨打了110,编造了一个谎言,说" 717公共汽车上有炸弹"。然后他挂了电话。“恶作剧”成功后不到半个小时,朱某又从另一条路上的公用电话亭拨打了110,威胁说717公共汽车上有炸弹,并敦促警方尽快赶来。
朱没想到的是,当他头脑发热的时候,警察竟然不把"公交车上有炸弹"的笑话当回事。因为一旦爆炸发生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区域,将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警察必须严格防范危险,确保公共安全。
朱某也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根据我国《刑法》第291-1条,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辐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故意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