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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认为,从严治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知责、知责、行责、审责、督责、问责,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责任”。“四个责任协调”机制正是将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双重责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履行职责的闭环。信息化项目管理也是一个由前期沟通、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审核组成的闭环。我个人的经验是:如何将信息项目管理的闭环嵌入到“四个责任、四个合作”的闭环中,在廉政风险防范下,形成信息项目生命周期管理的“完整闭环”,使企业责任和廉政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其中,规范建设和机制建设是保证权力规范运行的关键。
在沟通和项目申报的早期阶段,科委的立场是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以避免不负责任的个人指责和过度干涉其他部门信息项目申报的主动性,影响信息技术对业务工作的推动。在项目评审中,我们建立了部门间的联合评审机制,由科委牵头组织地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政务数据管理中心联合召开联合评审会议,项目申报向各部门公开,可以充分交流意见,客观上形成部门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例如,政府数据管理中心对不提供政府数据共享的部门申报的信息项目拥有“一票否决权”,引导各部门的政府数据纳入政府数据管理中心的统一管理和共享,支持区级城市的人才建设和集约化应用,同时将更多的跨部门数据交换到需要数据的部门,提高部门的决策管理和应用水平。我们还引入了第三方专家评审机制,在该机制中,每个专家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并负责签署最终意见。科委自上而下的管理人员无权更改专业评审意见,以防止用关系、经验和感觉来建立项目的问题。专业审计意见形成后,必须经过科委党委讨论决定,这不仅是发扬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的过程,也是落实党委主要职责的过程。如遇重大项目,项目申报部门向科委申报后,必须向区政府作专题报告,并召开“2+6”专题会议进行审议和决策。“2+6”专题会议将由分管投资的常务副区长和分管科技信息化的副区长召开,与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政务数据管理中心、科委等6个部门共同讨论,以会议形式形成决议,最大限度地避免部门权力的滥用。最后,区审计局和区财政局定期对每年建立或实施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估,并对信息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行评估和监督,最终完成信息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闭环”。作为管理部门之一,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信息化工程不仅是推动各地区委、区政府信息化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重点工作,也是全区各职能部门通过信息化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信息项目的投资使用财政资金,而不是私人事务或私人权利。我们应该确保通过审计的所有项目都值得通过制度化和标准化的方式进行投资,并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最前沿。
在负责信息管理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方面,我觉得不应该把个人权力看得太重,而应该更加重视对个人权力的监督和管理;我们不应该过于重视单个部门的权力,而应该在寻求履行职责的权利时接受更大的监督,实行部门联合检查和管理,以避免廉政风险。研究和实施“四个责任协调”,构建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可以更有效、更规范、更认真地运用公共权力,将公共权力牢牢锁定在系统的牢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