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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的发布,依法保护历史建筑、传承历史文脉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静安区严肃处理非法拆除巨鹿路888号楼的问题,对违法者王处以305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在10个月内。恢复建筑物的原始状态;对2个政府部门和10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被列为优秀历史建筑的巨鹿路888号的违法拆迁,在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严格依法查处和公开,强调依法保护历史建筑、传承历史文脉是全社会的共识。
6月23日,静安区公布了对业主非法拆除巨鹿路888号优秀历史建筑的调查结果,决定对违反者王处以305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在10个月内恢复原状。同时,对相关政府责任部门和10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违规者被罚款3050万元
被命令在10个月内恢复建筑物的原状
静安区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对王(业主蒋的母亲,实际犯罪人)擅自拆除巨鹿路888号的违法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静安区房管局责令违反者王在10个月内恢复建筑原状,并处以优秀历史建筑重置价5倍的罚款,重置价为3050万元,由专业机构评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北京市静安区城管局将对违法违规拆除优秀历史建筑的行为予以严惩。
设计、施工、拆除和监督
相关单位和个人受到处罚
对优秀历史建筑破坏过程中在设计、施工、拆除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其违法事实和情节予以严肃查处。
静安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依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施工单位上海凌明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处以7200元和30万元罚款。公司一年内不得申请建筑企业资质,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设计师吴某在mainland China的资质受到限制,一年内不得进入本市建筑市场从事建筑设计业务。根据《上海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静安区城管执法局对上海显成实业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
对相关政府责任部门和10名责任人员认真负责
经调查,在此次违法拆除优秀历史建筑中,静安区房管局和静安寺街存在监管不力、处置不力等严重失职行为。
根据调查结果,静安区委、区政府决定分别对静安区房管局和静安寺街两个责任单位和10名责任人员进行处理:责成静安区房管局和静安寺街对静安区委、区政府进行深入的书面检查,并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 静安区房管局修缮改造科科长赵青被降级;静安区住宅改造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费俊平被开除党籍。洪明明,静安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静安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洪被记大过;静安寺街城管执法中队副队长徐伟和队员顾双超分别被记过和记大过;静安寺街道房屋管理处副处长丁春伟和工作人员卢延平分别被记大过。
吸取教训并深刻反思
积极整改并建立机制
静安区政府负责人表示,这起事件性质恶劣,教训深刻。静安区在吸取了惨痛的经验教训后,将吸取教训,深刻反思,积极整改,建立机制。目前,我们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三个方面。
首先,尽一切努力将其修复并恢复到原始状态。受具有丰富历史建筑修缮经验的国有企业委托,他们开展了获取原始图纸、论证房屋修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收集和追踪原始建筑材料等工作。下一步,在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持续指导下,制定和完善修复方案,并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修复工作。
二是全面普查,落实责任。对静安区各类建筑进行普查,对静安区现有的159处优秀历史建筑逐一实施“一建一册”的建档工作,明确保护责任,落实保护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第三,完善制度,长效管理。根据对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最严格要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静安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若干意见》。同时,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检查发现和问题处理机制,预警、有效应对,严厉打击破坏历史保护建筑的新兴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