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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法网报道,离婚后,陆某去前夫的住处看望他3岁的女儿,被及时赶到的警察拦住,原因是警察采取了严厉措施强行进入家中。谁知道,卢竟然用指甲挠了警察的手腕和手臂,甚至还咬了警察的右手。近日,静安区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陆有期徒刑三个月。
2016年,江西籍女子陆某与其前夫谢某在家乡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双方同意由谢某抚养其3岁的女儿。然而,渴望女儿的陆某却无法释怀。她辞去了工作,经常来上海看望年轻女孩。
2017年5月29日13点左右,陆某来到谢某在上海的住处,看到女儿拿着网上买的玩具。与此同时,双方在抚养和探视孩子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卢用水果刀砍了谢的胸口,谢立即报了警。随后,这两个人被警察带到了警察局。谢某说,想到自己已经嫁给了陆某,他说这次受伤不应该由警方处理。谈到探望女儿,他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卢某。
陆和谢离开派出所之后,他们应该已经安心了。谁知道,当晚20点左右,陆某又赶到了谢某的住处。当她看到谢某把给女儿买的玩具扔在户外时,她很生气,就和谢某一起敲门。看到谢某不肯开门,陆某手里拿着一把雨伞和一把螺丝刀不停地敲门。看到这一幕,谢某拒绝开门,再次拨打110报警。及时赶到的警察说服了陆去看望孩子,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停止了对前夫和邻居正常生活的骚扰。当警察看到陆拿着一把螺丝刀时,他们担心她会不小心伤到自己或其他人,于是从陆手中拿走了螺丝刀。谁知道,有些不理智的卢某坚持要从警察手里抢螺丝刀,用手指甲抓警察的手腕和手臂,甚至咬警察右前臂的皮肤,造成轻伤。
静安区法院认为,陆暴力妨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造成警察轻伤,构成犯罪。鉴于陆到庭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