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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宁区新闻:新时代一定有英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我们的目标,需要英雄和英雄精神。”邹碧华同志是我们时代的英雄。他离开我们已经三年多了,但他的英雄精神却持续了很长时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记住和继承邹碧华精神,让邹碧华精神永远闪耀。
深入开展学习邹碧华同志的活动,是进一步加强人民司法,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当前,随着我国主要社会矛盾的变化,人们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和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来看,人民期待着案件得到公平、高效的审理,整个审判过程公开,案件结果可以预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通过公平审判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公众中达成“正义代表正义,寻求正义才能找到正义”的共识,形成人们对正义的信任和对法治的信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邹碧华同志是新时代为人民伸张正义的楷模。他以一颗为民之心和高超的专业水准,赢得了公众的尊重和喜爱,增强了人们对法治的认同,也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和良好的指引。大力弘扬邹碧华精神,继续深化学习邹碧华同志的活动,将激励广大民警学习邹碧华同志的榜样,增强人民感情,秉公执法,增强司法公信力,履行人民法院的职责和使命。
深入开展学习邹碧华同志的活动,是进一步巩固改革共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有效动力。推进全面配套的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九大部署的重点改革目标,也是中央政府交给上海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任务是光荣的,任务是艰巨的,需要坚定勇敢的行动和不屈不挠的信念,以及系统的认识论和科学方法论。在这种背景下,深入学习邹碧华精神,对于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推动者和实践者,邹碧华同志始终站在改革的第一线,勇于面对困难,不亏不亏地推进改革,这不仅体现了改革的坚强决心,也体现了改革的卓越智慧。面对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大力弘扬邹碧华精神,将激励警察坚定支持和积极参与司法改革,最大限度地发挥改革的积极能量,推动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深入开展学习邹碧华同志的活动,是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推进高素质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推动者和实践者。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直接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和社会公平正义能否实现。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法院队伍的杰出代表。作为领导干部,他善于管理团队,提出可视化管理的理念,对团队建设的全过程实施严格管理;作为一名普通法官,他清正廉明,崇尚法律,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和自律精神。大力弘扬邹碧华精神,有利于推动全市法院进一步实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利于净化我们的心灵,洗涤我们的思想,升华我们的境界。我的岳父正在办案,做事干净利落,做一个徒劳的人。
学习和继承邹碧华精神,必须准确把握邹碧华精神的丰富内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深入、有效地学习邹碧华。
我们应该学习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怀,做一个好的法官。邹碧华同志常说:“德国在世界上,德国在人民心中。”邹碧华同志担任法官22年来,始终坚持“尽职尽责”的职业理念,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的合法权益。邹碧华同志视群众为自己的亲人,视群众的小事为自己的大事,真诚地为群众解决问题。他在长宁法院工作时,设置了一个方便的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他想群众所想,为群众所急,坚持每周亲自接待群众来访一次,回答问题,解决矛盾和纠纷。“法官就像邹碧华”。学习邹碧华同志,要像他一样,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始终关注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司法需求,依法维护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得到尊重、温暖和公正,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我们应该学习他勇于改革创新的精神,成为司法制度改革的支持者、参与者和推动者。在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之初,上海是中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没有经验可借鉴,没有先例可循,难度可想而知。作为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负责人,邹碧华同志以“改革是一点一滴向前推进”的信念,勇敢地面对困难,肩负重任,积极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首创“案件权重系数”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为推动上海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做出了重要贡献,发挥了“破冰开路”的作用。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像他一样保持改革的激情和热情,坚决服从大局,正确对待个人利益的得失,支持改革,支持改革,献身于改革,把改革推进到底,完成邹碧华同志未竟的事业。
有必要学习他孜孜不倦的商业追求,成为各自领域的专家和商业专家。邹碧华同志勤奋好学。尽管工作非常忙,他仍然坚持每天学习,认真学习他的业务。他经常以无私的精神学习到深夜。他并没有试图研究每一个领域,而是深入研究并学会理解它。39岁时被授予“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杰出中青年法学家”,42岁时被授予“全国司法专家”。在繁忙的工作中,他静下心来,深思熟虑。他主编或撰写了《公司法疑难问题分析》、《中国助理法官改革研究》、《中国简易程序改革与完善》等十余部著作,尤其是《要素审判九步曲》已成为许多国家法院一线法官必备的“教科书”。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的精神品质,以“不满足于知识”的精神努力钻研业务,学习法律理论、审判实践和司法技能,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业务素质。
我们应该学习他的敬业精神,成为法治的“燃烧器”。邹碧华同志总是要求自己要有这样一个思想:“如果你从事一个职业,你必须热爱它。”在26年的法庭工作中,虽然他经历了许多工作和角色的变化,但他总是乐于奉献,充满激情,在工作中精益求精,做事坚决细致,从不抱怨或计较个人得失。他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没什么,我不累”成了他的口头禅。他毕生致力于自己热爱的司法事业和追求的法治之路。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牢固树立起像他一样的正确的岗位意识,以敬畏和尊重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以工匠的精神来雕琢工作的质量,多讲奉献,少讲得失,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非凡的成绩。
我们应该学习他诚实的职业道德,树立严格要求自己的榜样。邹碧华同志在长宁法院工作期间,给警察家属写了一封公开信。他说:“一个人成长为一名法官需要很多努力和奋斗,他需要家人的支持和贡献。”然而,当他在金钱上跌跌撞撞,他所有的努力和努力将付诸东流。”这就是他劝诫别人和要求自己的方式。他始终坚持原则,以身作则,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以高尚的思想品德和优秀的司法作风树立了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做到清正廉明,遵守纪律,保持人民法官的清正廉洁。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干部在新时期采取新行动的意见》,要求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干部在新时期承担新任务、展现新行动,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辉煌业绩。按照要求,要进一步深化学习邹碧华同志的活动,全面推进“办好案件、服务好工作、改革革命、建设好队伍”的工作,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的突破。
通过深化学习邹碧华同志的活动,在全面实施试点中取得新成绩、新突破。牢固树立执法第一、司法第一的意识,引导法官将时间和精力集中在执法办案上,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办案,努力打造办案质量和效率最高的领域之一。目前,实施困难的基本解决方案已经进入最后的决定性阶段。我们要全力以赴,艰苦奋斗,围绕“巩固成果、弥补不足、确保胜利、谋求长远”的工作部署,巩固打击实施困难的成效,弥补实施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完善实施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实施工作的良性运行,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实施困难的硬仗,坚决履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通过深化学习邹碧华同志的活动,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方面取得新成绩、新突破。以邹碧华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重点抓好上海自贸区建设、“五个中心”建设、“四大品牌”启动、“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战略部署,落实三级法院发布的一系列司法服务保障专项意见,充分发挥金融、商务、知识产权、海事、海事等司法职能。 从而为新时期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认清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深化“阳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设,不断创新司法便民惠民措施,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加安全、更加持久。
通过深化学习邹碧华同志的活动,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中取得新成绩、新突破。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全面配套和深度推进阶段。在前进的道路上,既有概念上的障碍,也有利益。我们要继承敢于咬紧牙关、愿意当“燃烧器”的邹碧华同志的改革精神,强化抓重点、突破改革的责任,刻不容缓地把司法体制改革进行到底。我们不仅要牢牢把握司法责任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还要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把握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推动各项改革不断加快、质量提高、效率提高,确保中央、市委、最高人民法院交办的改革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通过深化学习邹碧华同志的活动,在建设一流法院队伍方面取得新成绩、新突破。以邹碧华同志为例,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不忘主动,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引导民警自觉增强“四种意识”,增强“四种自信”,确保队伍的政治诚信。进一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完善高素质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努力培养更多的邹碧华式审判业务专家。坚持纪律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廉政建设,加强司法廉洁教育,确保司法公正、效率和廉洁。
伟大的时代孕育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塑造伟大的时代。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学习继承和发扬“邹碧华精神”,不要忘记自己的首创精神,牢记使命,推动法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