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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本市老年人口的增长,涉及老年人的案件和纠纷不可避免地呈上升趋势。1994年3月,静安区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老年人民事审判庭(以下简称“旧庭”),专门审理一方为60岁以上老年人的普通民事案件。昨天,静安法院公布了2015年1月至今年9月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

涉老民事案件上升 静安法院特辟"绿色通道"

就受理的案件数量而言,在过去三年中,老年法院受理的涉及老年人的民事案件数量逐年增加。2015年,老年法院收到941起案件,2016年收到1063起案件,而今年,截至9月30日,已收到1004起案件。在受理的案件中,调解和撤诉是结案的主要方式,平均占50%以上。从诉讼当事人的年龄层次来看,年轻人参与诉讼的比例相对较高,有1863起案件涉及60-69岁的人,占67.0%。

涉老民事案件上升 静安法院特辟"绿色通道"

为了更好地维护老年人权益,静安法院高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为老年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司法保护措施。严格遵守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诉讼的审判限额要求,努力提高审判效率;老年人自行取证确有困难的,法官可以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视情况获取相关材料;对于当事人不便搬迁的老年人,应根据情况到当事人家中或就近举行听证会。同时,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简化通过法律援助渠道提起诉讼的延期、减免法律费用手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发现需要法律援助的,应当及时与司法行政机关联系,提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建议;对于工作中集中出现的问题,应积极与司法局和民政部门商讨,通过各机构的联动,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发展。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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