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38字,读完约2分钟
据静安区介绍,几天前,静安区召开了一次特别推介会,重新部署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的特殊处理办法。静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如青出席会议,从思想认识、措施落实、责任细化三个方面提出了做好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规范工作的具体要求。公安局副局长潘、静安分局局长、副区长分别作出部署,进一步推进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专项治理和“路长制”相关工作。
赵如青在讲话中指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是一个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标志。全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特殊待遇的意义;要主动标杆“新标杆、新亮点”,努力提高精细化程度,大力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严格、细致地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执法,以“路长制”为基础,提高管理和执法效率,结合创建文明城区,延伸交通安全宣传的触角;我们要坚持共建共管的原则,齐心协力,确保专项治理取得良好效果。
会议回顾了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前期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了路面执法管理、示范路段创建、企业源头监管、社会宣传引导等重点工作。会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认清形势,把特殊处理作为城市管理的一件大事来抓,不断强化各种特殊处理措施,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二是明确目标,形成合力,围绕执法、管理、宣传、监督,落实各项专项治理措施。
会议指出,实行“路长制”以来,实现“路长”工作常态化的责任已经落实到位;协同作用到位,实现快速问题处理;在标本兼治和取得长期管理成果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下一步,要巩固和深化“路长制”改革成果,继续在常态基础上弥补“不足”,用“刺绣”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着力深化“路长系统”信息平台体系建设,推进路长检查与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完善道路环境常态化管理机制。要总结和深化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的经验,探索长效管理机制。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丰富管理方式,理顺执法和处罚程序。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5月底,全区启动了“路长制”管理工作,并基于网格化管理平台,探索建立“一路长”的“路长制”模式,将段对人、责任对人、事到底,实现了全区264条道路的全覆盖。“路长制”实施以来,各级公路领导进行了1266次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9250个。截至目前,已处置9073件,处置率超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