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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上午,静安法院对两名无照驾驶高架摩托车的被告进行了一审判决。当两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被交警拦截时,他们不仅不配合执法,还反其道而行之,最终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惊心动魄的一幕发生在今年4月25日下午2点左右。被告余、郭在南北高架道路上驾驶摩托车,欲从市区返回奉贤。被交警拦截后,两人没有停下来配合执法,而是转身靠在隔离栏上躲避交警。在此期间,他们多次路过机动车,这是很危险的。
为了避免交通事故,交警暂时将车辆停在了同一个方向。当警察到达时,他们再次转身,试图突破半人高的铁栅栏,进入对方的车道。
由于未能进入对面车道,被告余某和郭某再次在高架道路上由北向南逃跑。在逃逸过程中,余某驾驶摩托车与被拦截的大众警车相撞,造成警车损坏。直到现在,这场闹剧才结束。
被告人于坦承,由于摩托车没有牌照,同时又没有驾驶执照,他害怕不配合执法。
到达案件现场后,两人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在家人的帮助下,他们赔偿了受损车辆和道路设施的所有经济损失。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他们三年监禁和三年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