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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下午,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静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主持会议,副主任叶建华、、、段、、、姜天喜、阎、、曾小英等常委出席会议。静安区委常委、静安区副区长,静安区常委、纪委书记何,静安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静安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培江,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恒进,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彭浦镇人大常委会主任,静安区人大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人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因王宜兴未经批准两次未出席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代表资格终止。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实际上有342名代表。
经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了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静安区监察委员会和静安区人民法院的人事任免。
最后,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了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讨论了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