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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下午,静安区第一批消费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标志着静安区消费纠纷联合处理正式启动。静安区将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科学合理疏导买卖双方的矛盾诉求,努力将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赵如青,副区长周海婴出席会议。
近日,区综治办、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局等部门积极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模式。在广泛调查讨论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消费纠纷行政调解机制与人民调解机制的有效衔接和互补。通过建立消费者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室,他们敦促实施消费者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方案,并推动在第一线、基层和源头处理消费者纠纷。更加全面加强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在市场经济流通领域的渗透,依法及时有效预防和解决消费纠纷,促进静安区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据区司法局负责人介绍,临汾市道路市场监管办公室、宝山路市场监管办公室、共和新路市场监管办公室、江宁路市场监管办公室成立了我区第一批消费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室。该试点项目中的四条街道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典型做法。通过实践,为今后静安区消费纠纷的综合解决提供数据支持、案例研究和过程分析,最终完善并形成适合我区特点的消费纠纷联动调解模式。
仪式上,区综治办、司法局、市场监督局联合签署了《关于推进消费纠纷联动调解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区司法局和区市场监督局作为职能主体,将密切配合,加强合作,共同为消费纠纷联动调整提供专业保障。区司法局将派人民调解员到市场监管部门,为调解团队提供及时培训和软件基础;区市场监督局对接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推动在投诉集中的联络点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区综治办将把辖区内的消费纠纷人民调解纳入创建“安全社区”的评估范围,促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有效运行。
下一阶段,静安区将以此为契机,根据消费者纠纷联合调解的内容,认真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多种合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联合调解办公室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的优势,科学创新地服务公众需求,努力提高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和认同。 与街道和社区共同努力,创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积极推进“国际静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