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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迅速。作为“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已经悄然确立了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95.5%的目标。为了全面提高服务业发展的质量和活力水平,上海市静安区颁布了《全国服务业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市、区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了此项专项资金。
申请特别基金指南
根据不同的申请内容和相关要求,各申报单位将基金申请表及相关附件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送至jafgw _ cyk @ 126邮箱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巨鹿路915号2001室)。纸质材料的内容应与电子材料的内容一致,包括所有附件
◆联系人:栾和千接君(33371792,3337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