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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向少数汽车经销商提供公司的优质汽车资源,拒绝他人的预约和购买,以收取固定汽车经销商的利益。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收受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为由,向静安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9月,季向上海一家二手车交易公司提出申请。由于他的良好表现,公司在2016年1月任命他为销售主管,这成为他权力获利的开始。
据该公司经理介绍,该公司的二手车销售流程如下:个人卖家希望销售二手车,并将车辆信息挂在二手车平台上。在看到车辆信息后,公司评估人员联系销售人员对汽车状况进行评估,同时在后台记录汽车价格。两个小时后,当卖方在平台上看到车辆信息时,愿意的买方会主动联系公司的客服,客服会通过系统将工单随机分配给线下销售。
作为销售主管,季第一次可以通过公司的微信评估师群看到正式挂在二手车平台上之前的车辆信息。他心中有一个计划:如果你利用这个“优先权”提前找到汽车经销商,给他们质优价廉的汽车,并向他们索取一些好处,那岂不是两全其美?他主动通过电话或微信联系熟悉的二手汽车经销商,这正是汽车经销商想要的。在迅速完成交易后,他立即将受益费转给了纪。随着时间的推移,除了积极联系汽车经销商外,熟悉Ji的汽车经销商也在二手车平台上看到了一些报价相对较低、利润相对较大的空车,并将积极联系Ji,请求购买这样一个好的汽车来源。如果其他顾客想看车,当客服把电话转给销售人员时,销售总监季会让销售人员把车推走,因为车主联系不上,不想卖车。
就这样,冀与汽车经销商默契配合,个别汽车经销商通过银行转账、微信和支付宝等方式,给了冀500至1万元不等的优惠费。经审查,2016年3月至2017年5月,季从多家二手车经销商处共收取10多万元。
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收受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对季提起公诉。6月12日,静安法院判处季有期徒刑5个月。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指出,在本案中,冀一方面利用自己的整体管理权,另一方面针对不良汽车经销商的急功近利,从中获利。检察机关提醒企业要完善招聘和管理制度,有管理权力的监事要相互制约,实现分级管理中的有效监督,不定期进行管理检查。以此为鉴,类推,我们应该定期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加强对内部员工,特别是那些身居要职的管理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