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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来自静安区的消息,在相邻关系纠纷、排除妨害纠纷等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往往难以抗拒执行。为了打破僵局,静安法院的法官巧妙地运用罚金来促使被执行人自愿履行义务。

张和高是上下楼的邻居(高住在一楼,张住在二楼)。因为高在自己家一楼的天井上搭了一个天花板,张认为这会对自己的住处造成安全隐患,所以他们不能协商,所以他们也参与了这场官司。2014年3月,经原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决定高一家应限期拆除天花板及附属设施。判决生效后,高的家人拒绝履行义务,张只好向上海市静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进入行刑程序后,被执行人高仍无动于衷,拒绝拆除天花板及附属设施。高来到法院后,他说他家的住房条件很困难,他和他的妻子和儿子住在一个55平方米的房子里,非常拥挤。1987年,我在院子里建了一个天花板,供我70岁的父亲居住。在这种情况下,强制执行的风险很大,强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没有因此放弃。执行法官在询问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时,发现在高名下的一张银行卡里有几万元的存款。鉴于高不配合执行的态度和行为,执行法官决定作出罚款决定。

相邻关系纠纷执行难 静安区法院有妙招

这一行动立即取得了成效。一直抗拒执行死刑的高主动来到法院,承诺按照判决内容在一个月内履行义务,并要求法院解除罚金刑。10天后,当执行法官再次来到现场查看拆除结果时,高已经自己拆除了天花板。鉴于被执行人的自愿表现和良好态度,执行法官免于罚款处罚。至此,这个历时四年的案件终于得到了解决。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相邻关系纠纷执行难 静安区法院有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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