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36字,读完约4分钟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静安区机构改革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静安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区委书记、区长陆晓东强调,要充分认识到,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地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大事。我们要强化“四个意识”,实现“两个维护”。全区各方面在组织实施机构改革方案时,必须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坚决执行改革任务,全力支持和共同推进,保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的思想政治一致性,为静安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和制度保障。
顾、、陈永迪等四批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通报了规划内容,明确了静安区机构改革的任务书和路线图,并进行了动员部署。
陆晓东指出,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纲要》主要体现了四个特点: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从体制机制和机构职能上落实加强党在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领导。确保上下衔接,与市政机构改革有效衔接。同时,结合静安的特点,因地制宜地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坚持协同增效优化,科学设置党政机构,优化职能配置,做到一个部门负责一件事。我们将通过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政府治理体制和小组工作制度,推进整个体制,促进各类机构各司其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陆晓东强调,应尽一切努力确保所有机构改革工作都积极有序地进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机构改革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组织实施改革方案。有序做好编制移交工作,坚持“先编制,后突破,永不突破”的原则。在相关职责调整到位之前,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继续按照原职责执行任务。机构、职能和人员调整到位后,各项工作和政策应无缝衔接,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转移”、“衔接”和“整合”。为做好保障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应参照市相关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对参与改革的部门的服务指导、监督和管理。要遵循“统一、简化、高效”的原则,科学制定“三定”制度,全面梳理职能职责,提高内部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要严格控制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按照“物尽其用、人尽其用”的原则,严格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保密等纪律,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疑难问题及时批示,不拖延、不越权、不变通,坚决查处和严肃追究改革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机构改革后,静安区有43个党政机关,包括1个纪检监察机关、12个区委和30个区政府部门。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机构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去年10月成立了区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党政机构改革小组、干部人事小组和综合保障小组三个职能工作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组起草了《方案》,加强了对区情的分析和研究,积极与市机构改革办公室专题班沟通,反复修订完善了《方案》。去年12月29日,该计划被提交给市委、市政府审批。今年2月1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规划》,2月21日,市委、市政府批准了《规划》。根据《规划》,上海市静安区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着力改革区级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创新机构设置机制,合理划分权责,理顺权责关系,构建系统完整、规范科学、高效运行的区级机构职能体系,构建简单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静安“有所作为、有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到3月底,机构改革任务将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