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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表示,房东和房客都渴望找到一个可靠的家。然而,有这样一个专业的第二房东,当第一次面对房东和房客时,他看起来是真诚和值得信赖的。合同一旦签订,他马上变成另一个无赖,坑里的房东和坑里的房客。这种“例行租金”伤害了许多房东和房客。几天前,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上海首例由第二职业房东寻衅滋事的案件。

上海首例职业二房东寻衅滋事案在静安宣判

被告郑和李于2016年从外地来到上海,以第二房东的身份收取下一套房子的租金。租房时,他们声称自己一个人住,但租房后,他们对房子进行了翻新并转租出去。他们还威胁要把最后一套房子的装修费租出去,以此来盲目敛财。

上海首例职业二房东寻衅滋事案在静安宣判

根据起诉书,从2016年12月至事发时,被告人郑、被告人李在上海市静安区的几个住宅区租用了几套房屋,恶意违反法律规定和房屋租赁合同。在利用出租屋进行集体租房活动的过程中,郑、李对佃户和地主双方使用辱骂、恐吓、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侵占或强行强占佃户和地主的财产,形成以郑为首的恶势力,聚集了李、郑(分头处理)。

上海首例职业二房东寻衅滋事案在静安宣判

双方还采取了分工合作的方式。大部分的房子是他妻子李从房东那里租的,当被要求退房时,他们由她的丈夫郑解决了。一旦房东和房客不服从,他们将采取升级程序。对房东来说,拿电话威胁,拒绝搬走,在家里制造噪音,并聚集同伙破坏水电设备;对于房客来说,从来不接电话,不检查房子,往房间里扔蟑螂,然后强迫房客提前搬走,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他们的大多数房客都是90后,他们并没有深入地融入这个世界。

上海首例职业二房东寻衅滋事案在静安宣判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吴静指出,房东提出解决问题时,两被告均有侵占房屋、不还钱的行为,根据软暴力的相关规定,这些行为是软暴力的表现。

经调查,两名被告强迫几名房东向他们支付所谓的装修费和损害赔偿金共计17万余元,并强迫几名房客提前搬出他们租住的地方,占用了房屋租金和押金共计5万元。2019年5月30日,公安机关将他们逮捕并绳之以法。到达案件现场后,两人赔偿了受害者的损失,并获得了一些受害者的理解。静安法院认为,被告人郑结集李等人,多次使用虐待、恐吓、寻衅滋事、纠缠等“软暴力”。,强占他人财产,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并形成邪恶势力。他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郑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李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上海首例职业二房东寻衅滋事案在静安宣判

静安区人民法院审判长陶指出,希望此案的审理能有效遏制群体性租赁业的混乱局面,包括对当事人的恐吓和胁迫,这都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因此,我们最终被判犯有寻衅滋事罪."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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