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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信息办表示,从现在起至11月30日,将接受2017年人才购买补贴申请。相关单位应在奉贤注册,且应为年纳税1500万元以上的单位或成长性良好的上海高新技术企业。在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工作的第二类或第三类人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以上,连续六个月有社会保障缴费记录,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购房政策,首次在奉贤区购房可享受60万元或40万元的一次性货币补贴。
关于适用奉贤区人才采购补贴办法的通知
一个
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才住房补贴,用人单位应当是主体,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在奉贤注册的实体企业,年纳税额超过1500万元。
上述“实体企业”是指涉及以下行业的企业:
(1)工业企业
(2)第三产业属于工业企业。这些包括:
运输
仓储和邮政服务
信息传输
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产业
批发和零售
住宿和餐饮
金融(仅指证券和保险)
科学研究
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
水利、教育、卫生、文化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行业
住宅服务和其他服务
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体育和娱乐
租赁和商务服务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在奉贤注册,纳税多,发展快。
二
申请人才的条件
符合以下两类人才标准:
*第一和第四类是公共机构,第二和第三类是企业。本文仅摘录了第二和第三类。
第二类人才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用人单位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三类人才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人才,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申请人必须持有本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必须是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与所在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就业)合同,并能提供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上述两类人才在申请本政策并首次在奉贤区购房时,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政策。
三
补贴标准
第二类人才
在奉贤购房的人才将获得60万元的一次性货币补贴。
第三类人才
在奉贤购房的人才将获得40万元的一次性货币补贴。
*对于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符合申请人要求的人才,用人单位根据补贴金额实行1:1匹配。上述人才获得的补贴金额是指包括用人单位配套补贴资金在内的总额。
四
企业申报流程和补贴支付方式
提交声明供审查
企业人才提交申请后,企业应将申请材料提交各镇(社区、开发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验收,各镇(社区、开发区)人事办公室将验收材料提交镇政府(社区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初审。初审无误的数据提交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审核。
审核完成后,符合第一条申请单位要求的材料报送区经委,符合第二条申请单位要求的材料报送区科委,区科委根据企业纳税贡献和增长指标进行区级统筹安排。排名确定后,区人民社会保障局将收集、审核申报材料,并上报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企业人才配额和考试合格人才名单。
名单宣传
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经批准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名单在“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示了15天。
签署服务承诺
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人应当签订服务承诺书,并报区人民社会保障局备案。承诺书签署后,区财政局和人才所在企业按规定比例将购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账户。区人民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购房补贴。对于企业人才,购买补贴将分配到人才个人账户。
奉贤区人事政策受理点列表
(单击查看大图)
*本政策实行配额制和等候制。凡符合申请条件但未列入本年度限额的,可等到下一年度继续向主管部门和乡镇(社区和开发区)提出申请。
五
相关法规
申请前,申请人应承诺了解并满足本保单申请的个人要求。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等))同意提交其在奉贤区住房情况的个人资料和书面证明。
符合第二类和第三类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前在奉贤完成购买。该购买行为为申请人在奉贤的首次购买,购买时间为2013年1月1日后。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申请人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服务承诺书,承诺自获得购房补贴之日起在奉贤工作不满5年的,按照实际工作年限与5年的差额,每年返还20%的人才购房补贴资金。
如果申请人及其配偶中有一人以上符合申请条件,则只允许一方享受本政策,并由条件较高的一方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获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放弃批量申请资格的,申请人及其配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已享受奉贤区优惠政策和人才购买补贴政策的人员和配偶不得申请(已享受安置补贴的除外)。
申请人获得购房补贴后,申请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享受该地区的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六
监督模式
享受人才购买补贴的人才由用人单位监督
人才离职未满规定年限的,用人单位应当责令人才在办理离职手续前返还相应的住房补贴资金差额。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差额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才返还资金的差额返还人才发展基金专用账户,并书面报告区人民社会保障局。
对弄虚作假、隐瞒住房条件的个人
如果在申请和批准过程中得到证实,我和我的配偶将被取消终身享受该政策的资格。获得购房补贴后发现的,区人民社会保障局有权全额收回补贴。
欺诈性单位和不当操作的审计程序
单位在审核材料和政策执行过程中,出具虚假证明、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人才辞职、不按审核程序操作,违反政策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继续享受本政策的资格,追回相应补贴,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