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42字,读完约1分钟
2019年11月底,作为全市首批两个试点地区之一的静安市启动了大病患者门诊医疗登记试点,可直接在静安区具有门诊医疗资格的二、三级医疗机构进行登记。
目前,所有17家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已经投入试运行。
今后,将不再需要准备各种纸质证明材料。医院和验收中心会来回跑!
如何处理?
你只需要去医院向主治医生登记门诊大病。医生会通过电脑操作为您检查大病标识,内容会同步上传到市医疗保险系统。医疗保险部门在系统中进行审核,患者可以当场知道审核是否通过。通过后,您可以在这家医院享受大病门诊医疗保险。
大病门诊医疗登记的范围是什么?
恶性肿瘤的门诊化疗(包括内分泌特异性抗肿瘤治疗)、放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和中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移植后的抗排斥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度或重度)、躁狂、强迫症、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癫痫伴精神障碍和偏执型精神病。
注意事项
1、门诊医疗登记有效期为6个月,超过6个月需要继续就医的,应按上述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恶性肿瘤患者自首次诊断或肿瘤复发之日起18个月内享受大病医疗。18个月期满后,如因病情需要继续进行癌症化疗和放疗,经指定医疗机构确认后,可酌情延长6个月。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医疗保险待遇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