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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静安区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四个责任协调”机制建设推进会。静安区四个检查组的领导都参加了会议,市委第二检查组和市纪委监察室7室派人进行了指导。区委书记、区长于勇在讲话中强调,要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顽强精神,坚定不移地担负起治党的使命和责任,以“四个责任协调”机制建设为重要抓手,深化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于勇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于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不断推动党的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切实增强“四种意识”,增强“四种自信”,坚决实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于勇强调,推进从严治党的“四个责任协调”机制建设,是从严治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创新举措。要继续努力探索和实践深化和完善“四个责任协调”机制的有效途径,切实把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绩效指标”换成群众的“满意度指标”。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无误。从责任的主体和内容入手,围绕“谁来管理”、“如何管理”和“在哪里管理”,促进形成共同发现问题、共同确定责任、共同推进项目的良好局面。第二,我们必须履行我们的职责,监督和管理整个过程,并管理到位。要把落实责任与反腐倡廉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严格高效的监督网络,以认真履行责任、强化监督的方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第三,我们必须使审查和问责成为现实,看到真正的篇章。充分利用考核的“指挥棒”和问责的“利器”,积极激励与消极惩罚相结合,形成有效的责任倒置机制,提高履行职责的质量和效果,促进政治生态向上改善。
会上,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临汾路街道三个单位进行了交流讲话,区内各重点企业、人民团体、区管理层的党委(工作)委员会(组)书记,区委员会检查组负责人、区纪委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