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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0月10日起,上海市在对所有交通违章者接受罚款处罚后15天内仍未履行处罚决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每天按罚款金额的3%加收罚款,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金额。最近,为了方便市民及时处理交通违章,浦东交警增加了18个临时交通违章处理窗口。
为了方便市民及时处理交通违章,从10月15日至11月30日,浦东增设了18个临时交通违章处理窗口。
浦东公安机关将在浦东交警支队一大队、浦东交警支队二大队、周浦派出所、高东派出所、林三派出所等单位临时增设18个交通违章处理窗口,接受非现场交通违章处理业务(电子警察),有需要的市民可就近办理。
详情见下表:
浦东交警交通违法管理窗口(2处)
验收时间:周一至周六8: 30-17: 00
新增临时交通违章处理窗口(18处)
验收时间:周一至周五8: 30-16: 30
注:惠南派出所窗口于10月16日开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