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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东明路街道“红梅调解工作室”作为一个4a级的社会组织,发挥了主导作用,目前已经培训了20多名调解志愿者。

近年来,浦东新区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特大城市社会治理的指示精神和上海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文件要求,在基层社会治理法制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

浦东的探索和经验

积极建设法制。浦东积极构建以法律为基础的制度规则体系,推进社会治理规范化,提高社会治理规范化水平。

推进社会治理规范化。2018年4月,浦东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和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两个浦东新区标准文件,即《社会治理指标评价体系》和《入户服务规范》。社会治理指标评价体系由社会设施、社会服务、社会动员、社会保障和社会生态五个维度构成,包括四个等级和50个四级指标。《上门服务规范》提出了党群、政务、生活、法律、卫生、文化、社会管理和特殊服务等八类服务的具体要求和验收标准,并对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尤其是“三会”制度的明确流程进行了详细描述。

推动浦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以党建为导向推进基层四个治理一体化。浦东从2017年开始试点建设“入户”服务,并于2017年6月发布了《推进浦东新区村民“入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计划》。浦东新区以“门前服务体系”建设为出发点,积极发挥村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构建以党建为主导的自治、共治、德治、法治“四位一体”的基层治理模式,做好政府资源下沉和社会资源引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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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治促进自治和共同治理。东明路街道立足自身实际,坚持“法治、共治、自治一体化”,充分利用红梅调解、共治、自治家园、特色建筑的沉淀优势,以法治保障自治、共治,以自治、共治推进。构建公益咨询、专业服务、邻里互助、居民自治、共治五大互联平台,尊重和保障居民参与社会治理,享受公共服务,依法维护居民合法权益。高桥镇灵桥社区积极引进行业委员会章程,提高业主自治法制化水平,促进行业委员会参与社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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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村民自治章程的作用。2015年,浦东新区各村普遍制定自治条例,新区要求在显著位置张贴和公布,并制定《实施细则》。东明路街道居民区自治章程应经自治机关审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高桥镇北村自治章程涉及多数人的福利、老年人的抚慰金等。,并在遇到相关利益时按规定行事,从而实现了从人治到契约治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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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依法治理。浦东通过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努力推动各种主体参与依法治政。

积极推进街道和城镇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目前,浦东新区各街道和城镇普遍设立了法律部门,其工作内容包括发布拆迁工作计划和集体租金整改、审查合同合法性、监督工作流程和调解历史遗留问题。高桥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率先在全区建立法律顾问评议制度,评议“三大一大工程”工作,支持律师参与解决重大事故,参与信访接待和解决,取得积极成效。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过程中,东明路街道通过与村庄和周边社区单位签订合同来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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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浦东新区不断完善司法机关对涉法涉诉信访的有效解决机制和行政机关对信访的正确处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的力量,建立和完善第三方参与信访的机制,实现社会对信访的共同治理。高桥镇积极推动律师参与镇领导的信访接待,以专业力量参与信访矛盾的预防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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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解解决矛盾和纠纷。东明路街道着力打造专业服务平台,突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三音联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发现-处置-报告-反馈”机制,为建筑集团的老阿姨提供法律援助、投诉与调整对接、安全帮助整改等专业法律服务。高桥镇灵桥社区与外高桥法院合作,于2017年成立了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免费调解110多起案件,服务120多名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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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化建设。浦东新区支持专业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领域发挥积极作用。东明路街道“红梅调解工作室”作为4a级社会组织,探索了“以案带教”的新模式,深化了诉讼与调解的对接机制,强化了培训,孵化了教学功能,在化解矛盾纠纷、培养调解人才方面发挥了引领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员职业调解能力培训,建设“总调解员”队伍。红梅工作室有4名专业调解员,目前已教授20多名调解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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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社会化参与法治的新模式。周家渡街探索建立“1+2+x”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实现纵向和横向覆盖。东明路街道与高校、社团等法律研究机构合作,使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于法治实践。深化与律师事务所、林三检察院和刘力法院的合作。面向社会,广泛招募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法律专业教师和高校学生参与社区法律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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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法律顾问一般都是成立的。近年来,浦东新区积极推动设立常驻法律顾问,使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渗透。居民法律顾问的服务包括:为乡村治理出具法律意见、回答居民的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开展法律宣传、参与纠纷调解等。高桥镇于2017年开始推进此项工作,目前已覆盖40多名村法律顾问。目前,东明路街道有24名法律顾问,其中包括私人律师,通过在社区挖掘专业资源,其中一人已当选为居委会副法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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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浦东主要通过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思维,营造良好的法律文化环境。

深化基层活动。浦东新区注重以建立民主法治为基础的活动,完善指标体系,引导各街道镇形成有特色的基层民主法治和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在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活动中,以满足社区群众生活需求、解决社区问题为导向,引导居民和村民参与社区治理,利用公民公约、乡规民约实现良性自治,增强社区建设活力和社区自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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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法律服务志愿者。浦东新区所有街道和城镇都积极发展法律服务志愿者,其工作包括定期宣传法治、调查家庭纠纷、参与解决矛盾纠纷等。东明路街道不断扩大“建筑集团老叔叔”法律服务志愿者团队的影响力,现已组建了2905名建筑集团老叔叔团队,进一步明确了建筑集团老叔叔的法治宣传员、舆情观察员、纠纷信息员和矛盾协调员的角色定位。加强梯队建设,吸收各行各业的在职党员加入老姑父队伍,为解决基层矛盾纠纷打好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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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东明路街道努力打造“法律服务社区游”公益便民服务项目,提升“文明周六我为你值日”的社会影响力。通过完善公益咨询平台,提高公众对7×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热线68609999的了解和使用。高桥推动了法律咨询服务的下沉,并在灵桥社区设立了新的法律咨询点,每年咨询人数超过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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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新技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浦东新区除了定期举办法律宣传活动外,还积极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搭建了“浦东公证处”公共号码、“法治浦东”公共号码、东方调解应用、上海“12348”热线等一系列法律服务平台。东明路街道在“宜居东明”公共号上发布“法治民”和调解故事,而高桥镇借助“潮涌高桥”公共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推动浦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浦东在取得诸多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问题,包括制度性法治体系有待完善;执政决策和行政执法仍需进一步规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尚未有效形成;基层法律文化氛围仍需进一步改善。

社会治理的四项“进一步”创新

针对浦东基层社会治理法制化面临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四点政策建议:

进一步完善浦东社会治理的法治体系。

理清“四个治理”的理论关系。深入研究基层社区自治、共治、德治、法治不同治理模式的性质定位、运行逻辑、功能领域和功能层次,以厘清不同治理模式之间的关系。总之,自治、共治、德治和法治的核心要素是居民参与、平等协商、道德自律和规则意识,涉及社区与居民、不同组织群体、个人与他人、个人与公共事务的关系。要实现“四个治理”的整合,必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针对不同的社区、不同的问题、不同的关系,探索有效的整合方法。

推动浦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完善地方社会治理法律法规体系。系统梳理中央、上海、浦东三级政府的社会治理法律法规,特别是社会治理不同领域的法律法规,检查其内在逻辑和文本内容的一致性,重点分析不同规定之间的差异,然后向相应级别的立法机关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并在区级进行调整。

推动浦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推进社会治理一些重点领域的正式制度建设。相对而言,上海在城市管理、社会保障、冲突解决、居民自治等社会治理领域的法律法规相对完善,但党建、社区共治、业主自治和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更多地依赖于政策文件的引导,相关的正式法律法规仍需完善。浦东可以尝试构建一个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律保障”的社会治理模式相匹配的综合体系,重点关注健全的法律顾问制度、社区委员会/社区基金会/业主委员会的规范运作、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作用、社区志愿服务的可持续发展等。,从而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推动浦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梳理社会治理体系的规则体系。在区一级,指示街道镇整理和总结地方社会治理中的各种制度规则,如政策文件、行业规范、村庄条例、道德习俗等。重点检查它们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差异,修改或关注其中存在的矛盾,对一些新兴的缺乏明确规定的空白色区域及时提出治理原则或相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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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地方立法和民间规范之间的积极互动。为构建地方立法与民间规范在社会治理领域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过程中的民主开放性和社会参与性,地方立法应积极吸收普遍良好的民间规范,民间规范也应参照现有法律,避免内容对立。

推动浦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进一步加强法治、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

强化乡镇法律部门的权责。在街道和镇一级,应适当加强法律部门的权力和责任,以增强其在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方面的作用。比如,赋予他们建议违法决策和违法行政的权利,向上级人大报告,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配合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治的监督功能。

推动浦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完善乡镇法律顾问制度。在街道层面,强化街道领导、部门和职能部门的法治意识,积极推进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逐步扩大法律顾问参与范围,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常态化。

推动浦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参与村庄治理。在村级层面,着眼于法律顾问的实际需求,创造互利共赢的条件,进一步调动法律顾问在村内的参与积极性,促进他们在法律知识咨询、协调社区关系、维护居民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进一步完善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加强不同争议解决机制的有机联系。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推进调解、仲裁、信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不同争议解决机制的资源共享、互动和协调。努力降低不同机制之间的选择成本和转换成本,加快构建多元化、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

推动浦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夯实基层调解基础。提升“建筑群体的老太太”等冲突调解志愿者团队的专业能力,优化相关培训课程设计,提升他们在情绪调适的相应技能、心理咨询和语言沟通能力,拓展他们的知识储备,尤其是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知识。

推动浦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在流动人口中,就业不稳定、收入低、缺乏福利保障的弱势群体较多,这增加了社会不稳定的可能性。从增强弱势群体权能和改善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要突破户籍制度的限制,面向全体实际人口,逐步扩大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有效降低不同户籍的中低收入人群的诉讼成本,支持他们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推动浦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进一步营造城乡基层社区良好的法律文化氛围。

促进不同群体的法治。创新法治宣传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针对青年、老年人、劳动者、农民和移民等不同群体,设计和开展适合其群体特点的活动,使用可长期保留的宣传材料,增加互动环节,创新激励机制,积极推动公众参与。

推动浦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加强志愿者服务法治建设。以新颖的形式开展与社会治理法制化相关的公益志愿活动,吸引和动员更多的居民参与。弘扬法治精神和志愿精神,营造尊重志愿者的良好氛围,优化志愿者激励、管理和培训相关制度,不断发展壮大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冲突调解等各类志愿者队伍。

推动浦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推进法治宣传信息化。充分利用微博等新媒体技术工具,开展形式生动、操作简便、互动性强、有收获的网上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回应参与者的意见和评论,提升宣传效果。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推动浦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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