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04字,读完约2分钟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孙辉30日在上海举行的上海市防治肺炎疫情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为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快落实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30条意见”,临港新区先后迎来了金融先行先试的重效益。除《关于对重点企业实施贷款贴息的意见》外,《中国临港新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移操作指引(试行)》将于31日实施。
“30条意见”是上海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第一个在国家层面发布的推进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文件,充分体现了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国家战略地位。
孙辉说,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作为执行操作层,肩负着具体落实“30条意见”的重要任务。“30条意见”一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同上海市金融工作局、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等有关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中国人民银行长三角地区分行,立即明确了任务分工,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30条意见”有60%以上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实施的,所有的具体实施方案都已经制定出来。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3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指示上海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发布《促进临港新区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实施方案》,这是“30条意见”发布后发布的第一个实施细则。3月23日,银行间市场推出人民币利率掉期期权业务,这是上海金融市场继“30条意见”发布后的第一个创新项目。
“我们会同上海市金融工作局、临港新区管委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对临港新区重点企业实施贷款贴息的意见》。3月31日,将出台新的措施,涉及国内贸易融资资产的跨境转移。”孙辉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快落实“30条意见”,努力取得更多成效和早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