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241字,读完约13分钟
当遇到“疑难杂症”时,大家会一起讨论“对策”
“法庭上见”是许多现代人面对矛盾时抛出的一个残酷的词,但这真的是在法庭上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吗?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在提起诉讼前敲开了法院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大门。在那里,法官们与他们面对面地进行司法调解,并共同寻求除了上法庭之外的另一种方式。
一年内成功调解了8457例病例
矛盾的解决离不开公平的决策。决定问题的人非常专业,经验丰富,问题自然容易解决
从早上8: 30到下午5: 00,很多人来来去去合肥路黄埔区人民法院,离新天地不远。他们虽然又气又急,但并没有去法院,而是来到了法院诉讼与调解的对接中心。
自2012年4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扩大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总体试点方案,各地纷纷开展行动,搭建了起诉中心等专项工作平台。
近年来,随着法院越来越重视检察中心的工作,调解成功率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认可检察中心的工作。2016年1月至11月,全市法院成功调解近8万起案件,其中黄埔区法院成功调解8457起,调解成功率78.32%,居全市第一。
有些人不明白,通常情况下,法庭调解的情况比较复杂,为什么我们能取得这么高的调解成功率?答案很简单。它为冲突和争端提供了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首先,矛盾的解决离不开公平的决策。决定问题的人非常专业,经验丰富,问题自然容易解决。然而,对于许多基层法院来说,一线法官有很强的裁决案件的能力,这是一种“稀缺资源”,他们愿意将其放在上诉中心,这需要一定的勇气。
在这方面,黄浦区是毫不含糊的。每天坐在调解中心的正是来自民事法院(如婚姻和家庭法院以及房地产法院)的六名一线法官。它们的存在使调解变得更加有力和重要。对于起诉中心的法官来说,虽然工作环境已经从一个宽敞的法庭变成了一个小小的调解室,不再需要手里拿着一把小锤子,但是他们肩上的责任没有变,他们心中的信念也没有变。
然而,即使我们与时间赛跑,我们也不能靠几个法官的力量来处理源源不断的案件。因此,根据案件的难度和当事人的不同需求对案件进行分类尤为重要。
为此,黄埔法院“力挺”,即通过诉讼调解、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加快办案速度。具体来说,对于一些适合人民调解的案件,委托熟悉医疗、工商、交通、劳动等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于难以调解的案件,中心指定相应的调解法官进行调解;同时邀请具有相关经验的优秀人民调解员,由退休法官、街道社区退休干部、律师和行业专家组成,在法院的指导和管理下,协助法院进行调解。在诉前调解阶段,法官、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组织三种力量协调良好,分工明确,保证了案件质量。
根据案件特点,法院采取了诉前调解、速审、速裁小案件和简单案件的方法,也为这一“高速列车”火上浇油。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转型的加快,在商业设施集中的中心城市,2.1万元以下小额投标人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多,这就要求法官具有快速识别能力。小额诉讼程序如何及时适用于符合小额诉讼进入诉讼调解对接中心条件的纠纷,检验了法官的个人技能,也检验了程序的速度、效率和便捷性。
另一方面,法官应主动将简易程序直接适用于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并及时审理,以缩短案件审理时间,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
各种各样的人和各种各样的问题
面对焦虑的当事人,法官不能只是板着脸谈论法律,还要把人情融入法律条文
黄浦区法院的冯法官在从房地产法院转到诉讼中心几年后说,他在这里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各种“疑难杂症”都要治疗。
其中,拆迁案件矛盾深刻,涉及金额大,社会影响大。
拆迁案件很棘手,第一个问题是信息不完整,无法立案。冯法官回忆说,当事人来法院往往连拆迁协议都没有,对户籍簿上的其他人的情况也一无所知。这时,只有法官才能走出去,首先找到拆迁组的拆迁协议,然后通过调查弄清当事人复杂的户籍关系。
一旦一个看似简单的步骤完成了,后面就会有巨大的工作量。冯法官说,曾经有20多人在一个户籍上,花了好几个小时才填好调解所需的表格,并在花了很大力气收集身份信息后立案。虽然表格很小,但要求不低,所以填写时要格外小心。一个数字的错误会给后续程序带来麻烦。在评委的眼里,这样的低级错误无论如何都不能犯。
除了人数众多之外,人员的复杂构成也对工作提出了挑战。例如,在调解中,应邀请户籍中的所有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出庭。冯法官和他的同事在与他们交流时,经常要反复解释几次。有时,当对方终于明白后,他会大发脾气,带着强烈的“我不会来了,让他们起诉吧”离开。这时,评委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打电话,认真解释所涉及的相关利益,并把他们一一带回来。
除了搬迁的“难题”之外,任何房地产市场的“麻烦”都会立即反映在上诉和调整中心法官收到的案件中。
例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一出台,许多咨询电话就接踵而至。有些人刚刚签了合同,他们受到第一套房概念的重新认识和相应首付比例的重新调整的影响。这些资金超出了可接受的范围,他们只能选择违约。然而,实际上,房价仍然很高,30%的罚款不是一个小数目。每次数百万美元的罚款使双方都很紧张。
当时,一连串的连锁反应纷至沓来,起诉中心的法官们即将扮演“消防队员”的角色。即使政策条款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即使买方在签订合同时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面对焦虑的当事人,法官不仅要板着脸说话,还要将人情融入法律条款中。
然而,即使在法官尽最大努力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后,一些人一离开上诉中心就打电话回来,他们的语气流露出悔恨。在这个时候,评委们如何回应?
冯法官回答说:“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然不能反悔。”但她微笑着补充道,“不过,面对当事人,我不会说这话,否则人们会感到不舒服。”
事实上,在调解阶段,工作人员会向当事人介绍诉前调解的性质和特点,让每个走进来寻求帮助的人都知道诉讼风险、执行风险和相应的费用。只有确认无误后,诉讼中心才会尽快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协议一经签订,即不能更改,从而达到一次性解决纠纷的效果。
即便如此,法官们也会寻求一种温和的方式来重复他们在调解室所说的话。因为他们完全理解当事人在做出决定后的不安,“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在接到电话时给出一个坚定的回答来支持他们的选择。”冯法官说。
没有技能就没有能量是不够的
“老法师”的经验是,当你走上前来,不发出声音,你会先听到它,当事人说什么会跟着他们说什么,所以它是“准确的。”
一年多前,肖伟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到黄埔法院担任法官助理。上班的第一天,她以为办公室里的前任会发表演讲来激励自己努力工作。没想到,大家都拿出胖大海和金喉宝作为“见面礼”,告诉她:伟伟,保护好你的喉咙。
肖伟很快意识到他的前辈们的痛苦。正如他们所说,在一定程度上,起诉中心的工作也是一种“体力劳动”。每天都有无尽的理由和无尽的呼唤。经过两天的调解,法官声音嘶哑是很常见的。
看着评委们在繁忙的工作节奏中“失声”,肖伟曾经“天真地”想,“能忙到这一步真好。”后来,她发现,尽管手头案件的复杂性不同,调解周期又长又短,但案件不断被移交给起诉中心,一个案件结案,紧接着是下一个案件。
看着手边的统计表,肖伟告诉记者,起诉中心的六名法官平均每个月要处理大约100起案件。在年底,它甚至更忙。手头积累的案件可以让法官们“坐等”到明年7月,稍微松一口气,并在明年年底迎来“案件潮”。
当法官忙的时候,负责记录的书记员要密切配合法官的节奏。无论调解有多晚,出具调解文件的速度都不会下降,“不准离开”已经成为一种默契。
冯法官对他的工作强度相当“冷静”。她说她曾是一名敲过小锤子的民事法庭法官,她知道当她遇到棘手的案件时,这种感觉总是萦绕在她的脑海里。“它就像我心中的一块石头。如果我不想理解它,我就睡不着。”她回忆道。
由于同理心,上诉中心的法官都很有活力。用他们的话说,成功调解一个案件就是为减少法院的诉讼量做出贡献。
在上诉中心气氛的鼓舞下,肖伟成为了家人和朋友眼中的“绝望的三位母亲”。然而,当她从法官的调解经验中学习时,她发现每个人都同意,光有精力和没有技能是不够的,还需要在适当的时候有“滚动手势”的能力。
例如,在调解室说普通话或上海话是一种压力。
在当前倡导低碳出行的环境下,共享自行车已经被人们所追求,自行车交通事故的数量也在增加。由于从外地来上海工作的司机和骑自行车的人很多,都是来法院打官司的,如果法官脱口说出上海话,即使是普通的一句话,也可能被当事人误认为是“打暗语”,从而质疑法官的公正性。因此,“老法师”的经验是,当你没有发出声音就上来的时候,先听到声音是“绝对正确的”,然后再听当事人说什么。
与此同时,一些法官提醒肖伟在向当事人解释判例时不要“做得太过分”,否则,如果他们达成初步协议,就会“好心做坏事”。因此,有必要灵活配合书记员,对“法院根据双方要求主持调解”的特殊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而不是因为一时的方便而遵循文件的“常规”,从而失去调解的效率。
首先,要通情达理,但也要充满感情
他们心中有一个共同的愿望,那就是有一天,这样的情况会越来越少。
黄埔区辖有第九人民医院、瑞金医院、红楼医院等大型医院。丰富的医疗资源吸引了许多外地病人来上海就医,但随之而来的是日益突出的医患矛盾。
在起诉中心,最常见的情况是由病人死亡引起的纠纷。一方面,家庭成员认为医院没有尽力治疗他们,辜负了他们的信任和期望;另一方面,医院也束手无策,冒着风险接受治疗,反而变成了一个“恶人”。
对于调解法官来说,见到病人的家属是非常难过的,但他很难给出有效的证据。一些法官说:“虽然我觉得我的感情不太丰富,但作为一个母亲,当我看到失去孩子后的家人的样子时,我总是会和他们一起流泪调解。”在这种情况下,调解法官更有必要通情达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简单地说,就是把话放在桌面上,缓和当事人的情绪,不要忘记讲出责任鉴定和诉讼判决所涉及的一系列费用和可能的结果。同时,特别邀请有医学背景的调解员积极与医委会沟通,争取一些道德关怀。
冯法官认为,法院首先应该是合理的,但也应该是同情的,特别是在普通纠纷中。因此,在调解过程中,权衡双方的得失,尽可能取得平衡是非常重要的。老年人的赡养和房地产问题之间的一些纠纷尤其令人尴尬。
冯法官说,他永远不会忘记90多岁的李艾坡(化名)拄着拐杖走进调解室,伤心地哭着说她的儿子和儿媳没有良心。住在别墅后,她实际上开车送她到院子里建一个小房子。听着老人反复提出的“收回房子”的要求,冯法官叹了一口气,她在签订拆迁协议时,李爱普以为儿子会给她一笔养老金,所以她明确表示不想要房子。既然调解协议已经签了,她就无能为力了。
然而,看着李艾坡的悲伤,冯法官决定做一个“外事”。她注意到,虽然在程序上不可能收回房子,但根据最初的协议,儿子和儿媳负责赡养祖母,也就是说,他们必须支付租房和请保姆的费用。
在签订调解协议时,冯法官特意将李艾坡一家的孙辈叫来,当着全家人的面给他们上了一堂“课”。有一句话特别击中了地板。“你今天如何对待你的父母,你的孩子明天也会这样对待你吗?”
主持公道后,冯法官心里并没有多少快意,反而有些厌烦。事实上,法官们在起诉中心也遇到过类似的案件,他们心中有一个共同的愿望,那就是有一天,这样的案件会减少。
收起你的眼泪,喝水。我们坐下来思考[/s2/]
事实上,每个人都没有任何真正的“妙招”。关键在于把个人的情绪和得失抛在脑后,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就像解决自己的问题一样
调解涉及利益纠纷,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不讲理的人。法官通常如何对待他们?
法官们微笑着引用了一位老法官对一位情绪激动的客户说的话:
“如果你今天在这里发脾气,那我就不陪你了。这里有专门的保安;但是如果你今天来找理由,那就收起你的眼泪和鼻子,脱掉你的衣服。我给你倒杯水,坐下来慢慢说。”
你还记得,这是一个如此简单而真诚的词,它“震惊”了许多情绪失控的人,并让他们立即停止哭泣,走出自己的情绪。
采访期间,记者非常好奇。法官在长期处理矛盾纠纷后会不会变得“充满负面能量”?平时,他们如何处理工作中遇到的不好的想法和情绪?
每个人都说,首先,我们必须开放。事实上,一切都不可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经过调解,当事人仍然选择诉诸法院,结果不如以前的调解方案,这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挫折感。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有关方面会“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如果将来遇到类似的问题,他们会作出更明智的选择。
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学会鼓励自己。“想想你至少每天都在为别人解决纠纷,你就会有成就感。”评委们笑着说:“当你表现好的时候,你应该奖励自己吃了两碗米饭,还加了一个水果。”
事实上,我们没有任何真正的“政变”。关键在于把个人的情绪和得失抛在脑后,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就像解决自己的问题一样。
正如冯法官所说,考虑一下。每个人都是普通人。当我心里有事发生时,我睡不好。“快过年了,我等不及把所有的案子都解决了,这样每个人都可以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