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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从2018年4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月最低工资从2300元调整到2420元,增长120元。小时最低工资已经从20元调整到21元。

月最低工资适用于全职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工作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需要说明的是,本市月最低工资不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另行缴纳。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人加班费、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和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食品津贴、通勤津贴和住房津贴不属于月最低工资标准,应由雇主单独支付。

2018年上海市最低工资调整结果公布:最低2420元/月,上调120元

小时最低工资适用于非全日制工人,即同一雇主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职工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主要考虑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费、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企业劳动成本等因素,既最大限度地增强了低收入职工的购买意识,又充分考虑了企业在当前经济环境下的承受能力,兼顾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利益。

2018年上海市最低工资调整结果公布:最低2420元/月,上调120元

此外,其他保障市民生活的标准计划将于三月底推出。请注意。相关政策文件正式颁布后,将同时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站和上海市人民协会官方公开号码上公布。市民如有查询,可致电12333。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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