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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建国中路22号,面对大楼,左手边的四层红色建筑是原法租界警察部队旧址,右手边的三层建筑是原法租界混合法庭旧址。庭院绿化、透明的空栏杆和墙壁构成了欧洲街景。红墙、石柱、回廊、圆拱门窗...这些建筑看起来很古老,但却是全新的。
所谓“联合审理”是指中外案件的联合审理,所谓“公所”是指政府设立的审判案件的场所。上海于1843年开埠,1869年上海公共租界混合法庭成立,随后是法国租界混合法庭。
法租界混合法院二楼法院曾被称为“远东最大的法院”,自2014年10月起先后为法租界混合法院、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第三分院、上海地区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卢湾区人民法院、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这里的室内布局与审判模式相呼应,北侧的中门和两侧的侧门是法官、被告和其他相关人员的通道。在球场后面楼梯中段的拐角处,专门设置了一面45度角的梳妆镜,用来矫正衣服和人们的心灵。楼梯木质墙裙上的木刻浅浮雕图案和三层木门上方的圆拱形彩色玻璃窗具有新艺术运动风格的特征。
医院西侧1号楼首层原为警察拘留中心,是当时法租界最大的拘留中心。在改造过程中,黄埔区检察院专门保留了三间原有的监室,并在走道上布置了一条法治历史走廊。走进狭窄的监狱房间,贴满石灰的墙壁和带有特殊门锁的铁门给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监狱外面,挂着一幅陈独秀的画像。据史料记载,陈独秀曾两次因“支持进步言论和出版左翼书籍”而入狱,最后法方以“政见不同”为由对他处以罚款。
“过去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尽管他们给我们留下了经验和教训,但今天我们正昂首阔步地走在我们自己的司法道路上。”在混合法庭的背后,有两种不同的法律文化,它们经历了冲突、对抗、融合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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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改变的法律背景,
始终尊重法治。
独特的文化遗产,
这座城市令人难忘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