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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8日,我市发布了《关于推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儿童托养服务的指导意见》、《上海市3岁以下儿童托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3岁以下儿童托养机构设置标准》(以下简称“1+2”)等文件。在浦东、徐汇、静安、黄埔和闵行区试点项目的基础上,从8月1日起,全市所有区都全面接受了3岁以下儿童保育机构的申请。
在过去的五个月里,该市为3岁以下的儿童建立了26个新的合法注册的儿童保育服务机构。
其中,非营利护理机构(12个新成立)
免费福利托儿所(1个新的)
营利性儿童保育机构(13所新)
我在哪里可以找到这些组织的具体信息?
家长可以登录“上海市3岁以下儿童托幼服务信息管理平台”(http://age03.edu.sh.cn/),查询机构的具体信息。该平台重点关注公众关注的热点和重点,重点向家长公开护理机构的信息,包括:机构类型、服务形式、喂养条件、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家长可以通过平台按部门和类别查询依法获得护理服务通知的护理机构名单。
该平台本着“整体协调、用户导向”的原则,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智能终端设备为组织者、家长和管理者提供服务。根据不同类型的托幼机构,将明确招标流程,提供政策信息和指导咨询,全程提供智能指导和短信提示,为组织者提供便捷服务。
查询方法如下
登录“上海市3岁以下儿童托幼服务信息管理平台”(http://age03.edu.sh.cn/),查看机构详情、各区对外服务窗口和同步发布的咨询服务电话。
进入后,点击“公共”按钮。
父母可以询问
~让我们一起复习吧~
儿童保育服务“1+2”文件的目标和原则是什么?
根据文件精神,全市3岁以下儿童保育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家庭第一、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加强对家庭科学保育的指导,形成全社会重视家庭科学保育的氛围和环境。同时,它体现了“促进发展、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的主要目标。本着“规范引导、多方参与、优质服务、严格管理、团队支持”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以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园、建筑和个人提供满足学龄儿童家庭多样化需求的托幼服务。
文件发布后,各部门做了什么?
“1+2”文件颁布以来,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教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民政、公安、消防、住房建设、物价等部门都挺身而出,勇于承担责任,千方百计解决问题。
例如,物价部门负责规范托儿服务收费行为,与幼儿园收费政策相衔接,加强对托儿机构收费行为的价格指导和监督管理。
5月18日
印发《关于在本市托幼机构实行住宅水、电、气价格的通知》
6月1日
托幼机构用水(包括供水和污水处理)、用电和用气价格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依托托幼机构联席会议,相关部门讨论对策,协调解决。他们不仅坚持不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对文件实施更严格的标准,而且也没有为了确保安全和质量而随意放松。他们共同支持和鼓励有爱心的社会力量兴办托儿所和幼儿园,促进了本市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健康有序发展。
小贴士:不要担心,如果你有任何问题,你可以打电话到各区的儿童保健服务管理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