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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黄浦区消息:在5月13日举行的黄浦区依法行政综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扩大会议)上,黄浦区委员会发布了黄浦区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名单和指标体系。2019年,党和政府领导人将根据预定项目、任务分工、特别监察员和绩效评估进行分级。
黄浦区委书记高云表示,黄浦作为中心城市的核心区域,要在联系城市实际、把握关键环节的基础上,努力打造法治标杆。
“关键少数”是关键环节之一。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是推进黄埔法治建设的骨干和“关键少数”。2018年,黄浦区委办、黄浦区政府办公室发布了《黄浦区法治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进一步完善,并引入了黄浦区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名单和指标体系。按照考核名单和制度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 亲自部署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协调关键环节,监督重要任务,把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2019年,黄浦区将根据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名单和指标,对区直党委(工业)党委、党组负责人、各部门(单位)行政负责人、区属企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进行评分,并将他们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能够上下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这一责任,将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早在2016年8月,黄浦区委员会就发布了《关于深化法治、加快黄浦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同时,制定了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列出了特色项目和重点项目清单,明确了未来黄埔区法治建设示范区的目标方向、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它绘制了清晰的蓝图,制定了精确的路线图,列出了引领未来法治发展的明确时间表,并率先完成了全市法治的顶层设计。5月16日,黄浦区委发布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明确了今后三年全面依法行政的路径、目标和任务,使黄浦区成为政府规范高效、公平公正、城区安全有序、社会充满活力、全民遵纪守法的法治建设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