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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上海外滩旧建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正按照“再现风貌、重塑功能”的保护与发展原则,优化旧城建筑整体风貌,提升功能层次,努力打造金融办公、文化设施、市民休闲、配套商务等城市历史街区新地标。
这座位于汉口路、江西中路、福州路和河南中路的老城区建筑于1922年竣工。1943年前,他在上海公共租界局工作,1949年5月28日起,他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1989年,该建筑被列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
上海外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外滩二号立面城市更新的主要实施者,按照“政府主导、国有企业实施、分步推进”的总体要求,通过市区联动、市场化运作,稳步推进外滩源二期等区域的功能置换和改造。
然而,由于该项目投资巨大,在资金平衡、房屋租金空置换征收、项目开发权取得等方面遇到了很多困难。尤其是资金平衡问题,已经成为外滩二号立面城市更新能否实现可持续推进和滚动发展的主要瓶颈。
在他们的提案中,CPPCC成员左岩和王清州也建议应该加强财政和税收支持。由于外滩“第二立面”涉及的项目很多,面对不断上涨的投资成本,需要更多的配套资金。除积极落实市级历史文化特色专项资金外,应尽快出台具体措施,明确专项资金的设立要求、支持标准、使用要求和管理要求。
同时,他们还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上海外滩地区公共住房置换暂行规定》于2010年废止,该规定为外滩“第一立面”的置换改造提供了政策保障。建议市有关部门加强研究,将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确定为“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情形之一,将外滩历史风貌保护区内符合旧区改造要求的建筑纳入法定征收范围,实行政府征收房屋,以有效缩短房屋产权征收周期,降低建设项目的资金成本。
黄浦区委书记云坤在研讨会上表示,黄浦区将充分吸收专家和智库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与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借鉴世界各地城市更新融资创新的先进理念和国内外成功经验,将市场化手段与项目自身特点相结合。量身定制金融创新工具,协调配套政策,探索适合城市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手段,逐步形成外滩可复制、可扩展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