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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上海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决定性一年。8日,上海黄浦区发布并实施了《关于外滩金融集聚带发挥核心功能区作用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18条外滩金融条》)。在这个特殊的春天,金融业按下了“快进键”。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上海黄浦区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定位,围绕“资产管理”和“金融技术”两个增长极,响应开放政策,联动创新试点,鼓励制度集聚,服务实体经济,优化产业生态,发布了“十八条外滩金融条”。加快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和优秀的全球城市核心区,积极打造全球资产管理中心、资本运营中心和金融专业服务中心,全力为2020年上海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最终胜利服务。
此次发布的意见涵盖六个方面,包括全面服务金融业的高水平开放和打造金融开放的重要承载区;积极将自由贸易区新区的金融创新联系起来,加强金融机构的活动;不断完善联系辐射功能,有效服务长三角实体经济发展;强化资产管理中心的职能定位,提高资产管理机构的集中度;深化外滩“新金融”发展内涵,大力打造金融科技高地,打造世界级金融综合生态,提升金融机构感知度,重点关注“开放能量集聚”、“服务授权”和“技术授权”三个方面。
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一直是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方向。《外滩金融十八条》提出积极吸引外资机构在黄埔设立或持有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吸引海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和参与养老管理公司。吸引外资独资设立或参与货币经纪公司和本地资产管理公司。吸引跨国公司在黄埔设立全球或地区基金管理中心及其他总部机构。支持放宽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年限,支持外资持股比例从51%提高到100%后个人保险公司落地,支持境内外资保险集团设立各类保险机构。
金融的本质是为实体经济服务。创新支持企业实施双总部或多总部发展模式,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临港新区资本创新服务、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等政策,支持新兴国际贸易和金融产业发展上海黄浦区区长赵克俭说。
金融有助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技术推动了金融的“新形式”。《外滩金融十八条》提出鼓励资产管理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推动创新技术在资产管理业务中的探索和应用,更好地服务于客户服务营销、投资研究、估值定价、风险管理等关键环节。,实现资产管理服务的差异化、情景化和智能化。我们将通过“鼓励金融科技产业集聚,推进金融科技R&D创新和应用,强化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数字普惠金融”等措施,大力打造金融科技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