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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闵行区新闻》报道,为推进农村集体单位福利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对《关于闵行区贯彻落实八项中央规定精神工作中需要明确和规范的问题清单的通知》(闵行区委办〔2018〕16号)文件的研究,为迎接区农委对农村集体单位福利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8月20日至26日,农业管理办公室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工作,
农村集体单位职工福利费包括本单位组织的医疗休养和体检费用、职工患病、家庭生活困难或其他确需本单位探望和慰问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集体福利费等。检查是通过现场抽查和核对财务账簿的方式进行的。检查内容包括福利资金是否总量控制,是否按标准使用,使用程序是否规范等。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村集体单位违反标准和范围使用福利资金的现象。
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标准,加强了村集体单位福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巩固了“村财镇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