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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劳动日报》报道,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要切实转变司法观念,充分考虑企业的发展需要。闵行检察院昨天下发了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案,表达了检察机关打击与保护并重,为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的司法理念。

闵行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坚持罪刑法定、平等保护的原则,严格区分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与违法行为、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对于关键部门和关键岗位,特别是认罪态度好、社会危险性小、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认真适用强制逮捕措施。同时,要加强对该领域立案监督、控告申诉案件的审查,严格掌握立案标准,防止不当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坦白从宽与依法及时改变拘留措施和宽大处理相一致。

闵行检察院:打击犯罪同时考虑企业发展需要

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期间,上海一家科技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超过300万元,但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处罚未果。2017年8月,闵行区公安局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同年10月,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被逮捕并绳之以法。

在本案审查逮捕过程中,罗的家人先筹集了120万元(存入闵行支行的银行账户)用于支付一部分未支付的工资,他本人也写了一份承诺支付剩余未支付的工资;

罗谋某是一家私营企业的所有者,也是多项专利的发明人,在被绳之以法后,他的认罪态度很好。他的科技公司拖欠工资与公司其他经济纠纷有一定关系,账户被查封,经营管理陷入混乱。

在接受了公诉人的初步审查后,他公开审查了自己是否批准逮捕,并组织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和律师到场,在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他认为对罗某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将对其提前清偿剩余欠款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其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罗某在上海有固定住所,认罪态度良好,决定不批准逮捕。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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