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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工”报告:
过去,虽然是轻微违法,但仍面临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行政处罚信息被上报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给公众留下了“污点”。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督局了解到,近期发布了《市场轻微违法行为豁免清单》,包括上海优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内的企业在对涉嫌违法内容立即整改后,成为首个不受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
“污点”不利于企业发展
由于涉嫌违法而留下一个公开的“污点”对企业的未来发展是十分不利的。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24日,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上海友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亮公司”)涉嫌网络广告违法。经初步核实,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7日对友亮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据了解,友亮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销售,并在京东和阿里巴巴开设了网店。2018年10月,优亮公司在其阿里巴巴平台店销售“乔治弹球玩具”时,在产品网站上发布了包含“最新专利”的广告语言,但未注明该产品的专利号、专利类型或专利证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广告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类型”的有关规定,将面临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涉案产品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该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专利证书,涉案产品一直在货架上销售,直至犯罪发生,犯罪发生后,当事人立即对涉嫌违法的网页内容进行了整改,以便及时消除影响。
闵行已经豁免了13例
闵行区市场监督局认为,上述当事人的情况符合《市场轻微违法行为豁免清单》第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在广告中使用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类型,但具有合法有效的专利证书的。”
《豁免清单》的发布不仅界定了什么是“轻微”,而且明确免除了市场主体34项轻微违法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同时打消了执法人员的顾虑,给了他们主动出击的勇气。最终,闵行区市场监督局决定不实施行政处罚。
据统计,截至今年,闵行区市场监督局共受理广告案件209件,其中13件符合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条件的案件被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另有89件案件被减轻处罚。
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潇峰表示,在“豁免名单”公布之前,闵行监管部门本着“宽容和审慎”的原则,探索“向前迈进一步”,根据《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部分市场主体从轻、减轻处罚,特别是对一些轻微的广告或宣传违规行为。
惠及中小企业和创新企业
《豁免清单》中涉及市市场监管的项目有28项,涵盖工商、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域;市应急管理局有6个,集中在消防领域。根据不实施行政处罚的不同依据,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有26项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未造成不良后果,不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在第二类中,根据法律、法规和专业领域规章的有关规定,有8项可以免除行政处罚。
据报道,即使免予处罚,所有不予处罚的决定都是在案件已经立案的前提下作出的,执法部门将发出免予处罚通知,相关市场主体仍将在监管部门内保留档案,作为今后监管和执法的依据。“豁免清单”的推出将刺激市场参与者的活力,并主要惠及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局的说法,免除处罚并不意味着放弃。对于不受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不仅要责令其改正,还要进行批评教育、指导访谈等措施,使其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以及如何改正,以免再次明知故犯。如果发现被免除处罚的市场主体“明知故犯”,监管部门将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