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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山区介绍,近年来,各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引起了社会的不断关注,主要是由原有的工业企业或市政设施造成的,并在关闭后重新开发时爆发。 为从源头上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宝山区环保局采取主动,科学引导,严格控制场地开发的环境保护。一方面,根据《城市工业企业和城市土地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工商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中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辖区内所有工商土地的场地责任方在开发利用前进行调查评价。一旦发现污染场地,只有在修复至标准后,才允许开发和利用。另一方面,根据文件精神和工作经验,合理安排土地收购、储存和出让的行政审批流程,在保证调查评估科学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行政审判时间,使现场调查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截至今年9月,宝山区环保局已督促近20个地块在出让前进行现场调查和评价,其中2个地块在发现问题后进行了修复和处理,有效防止了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