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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山区新闻》报道: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在2017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按时足额领到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宝山区实际,区人民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区建设交通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水务局、区国资委、区总工会等部门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春节期间,在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对王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局局长专门带领监察组到宝山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进行了监督,充分肯定了宝山区欠薪管理工作。
这次专项检查主要分为两个阶段:集中宣传自查阶段和执法检查阶段。检查的重点是在市政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建筑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招聘更多的农民工。工作目标是确保欠费处理和帮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现春节前拖欠工资和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大幅减少,确保农民工欠薪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和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推进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宝山区根据我市要求,专门建立了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区人民社会保障局专门牵头召开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会议,成立了联合执法检查组,研究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计划,明确了检查重点和内容,分解落实了工作任务。同时,专门组织开展了“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检查活动,组织分发了12000多份劳动保障宣传资料,开展了230多项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在此基础上,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注重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检查,严格执行劳动监察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用人单位拖欠和克扣工资问题。全区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了4次联合执法检查。据统计,全区有劳动监察用人单位195个,涉及农民工9219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289.63万元,并将一起涉嫌拒不支付工伤赔偿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已立案);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视察了137家建筑企业,涉及2800多名雇员;区水务局对其管辖的9个在建项目及相关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涉及1150名员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门组织开展了系统内专项检查,涉及24名用人单位和2387名职工;宝山区司法局免费提供了18次司法协助,更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按照属地管理和预防为主、规章制度相结合、注重解决的原则,注重积极采取有效对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与镇、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的合力和有效工作机制,促进宝山区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