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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山区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断面水质达标工作,在宝山区环保局和区水务局的帮助和指导下,罗店镇积极研究制定了水质优化对策,认真进行了安排和梳理,注重三个结合,促进断面水质达标。
把研究和接触结合起来,并且相当了解。今年,罗店镇共有“1+5”个断面参与断面水质评价,“1”是城市试验断面——莲期河——金星桥断面,“5”是相关监测断面——潘静——富锦路桥、长春——沪太路、齐静——贝奇东路大桥、莲期河——杨炼路桥、齐静。为加强对“1+5”断面水质的监督和改善, 全镇结合基层“五违四要”工作调查,开展地毯式排水,主要领导多次现场检查排污口,指导现场截污管理工作。 经过初步探索,参与“1+5”断面水质评价的流域共有129个排污口,涉及6个村庄和50家排污企业,其中28家已验收,20家拟验收,2家已关闭。
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为确保该段水质始终达标,罗甸镇研究制定了《罗甸镇“1+5”段水质工作规划》,坚持应急与长效相结合。
针对近期“1+5”段部分排污口短时间内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情况,制定了应急措施,对石河、街景河(古镇段)、潘静河-福晋路大桥、长坂-虎台路、地景-永顺路大桥、李安琪河-杨炼路大桥等点的排污口进行了临时封堵。
着眼长远,不断完善河流周边点源接收管和污水管网建设,在调查影响河流两岸直排和混排点污染源的基础上,拆除擅自入河排污口,加快第六期(沿四方村、金星村、洛溪村和部分李安琪河)建设进度,加快第七期,第一季度完成接收管方案编制和配套二级管网改造工程。
监督与执法相结合,实现条块联动。罗店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属地监管责任,结合“五违四要”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加快拆除沿线违法建筑,努力切断河岸污染源。同时,要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联动,主动整合公安、城管、违法拆迁、市场监管、环保、安全、水务等部门力量,对餐饮企业、洗车店、公共浴室等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大的企业进行联合整治,努力形成“执法队伍联动”的合作模式。 区、镇两级的“违法案件联合职能部门和联合办公室”,力争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联合处理。 目前,区职能部门和镇的联合行动和综合政策已成为水质达标工作的常态,并将在后续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