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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山区新闻》报道:“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从局级干部做起,进一步延伸到基层。”这是宝山区委书记在最近召开的区委中央扩大学习会上提出的要求。
今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周,宝山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迎来了春节后的第一批游客,宝山区委员会开展了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区内四个小组的成员和两个法律检查组的领导集体签署了一份责任和风险清单,率先设定了一个沉重的"责任证书"。
宝山区委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自上而下,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2016年,宝山区名单制的实施范围在原有四名班子成员的基础上,扩大到两个区法制检查负责人,基层由部门级干部扩大到部门级领导干部和村(居)、站、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年度职责范围内梳理出廉政建设的三大责任风险,并列出清单,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予以公示。据统计,宝山区局级领导梳理了60多项责任风险,基层领导干部梳理了6220多项。
“我过去认为只要我没有问题,现在就不同了。除了我自己,我还必须确保单位的员工没有腐败问题。”宝山区某镇党委书记。一位村干部也说:“过去我总觉得这是上面领导的事情。现在连我们都要列一张清单,突然觉得肩上的责任很重。”
整理清单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实现它。宝山区纪委负责人表示:“在名单制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年中推广力度不够。一些干部在年初确认了名单,并签署了承诺书,但他们立即搁置,没有执行。我不知道年底该怎么说。”
针对过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宝山区纪委研究开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系统”,将所有责任风险清单纳入系统,并对推广进行全过程和电子监管。同时,实行责任风险清单“抄告制”,并定期报告相关信访、区委巡查、专项巡查等情况。给相关的地区领导。宝山区领导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专项检查、访谈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跟踪,对不履行职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去年,宝山区查处了一起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责任案件,一人受到党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