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48字,读完约3分钟
据宝山区介绍,日前,宝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宝山区处置“非住宅变更”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于2017年5月1日实施,试行期为2年。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为有效应对“非居住性变更”行为,配合人口综合控制和服务管理,要求各街道公园或城管执法部门对辖区内新增或存在的“非居住性变更”行为进行查处和举报,坚持“谁治理、谁整改”的原则,形成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治理、共同推进的整改格局。处置方法包括停止、回收、更换和拆除。
同时,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将《关于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代理租赁社会闲置住房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试行意见》)的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2月28日。这意味着上海“n+1”将继续合法。
审判意见于2015年1月发布。文件中明确指出,单间面积超过12平方米的客厅(客厅)可以作为单间出租,但餐厅和大厅除外。这在业界通常被称为“n+1”。上海为什么放松“n+1”公寓租赁,而进一步收紧长期租赁公寓行业?据业内人士分析,这基本上是出于对房屋安全隐患的考虑。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生导师徐雷庆指出,打破违章是城市更新的基础工作,它不仅可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人居环境,优化工业空房的布局结构,还可以为城市提供可开发的土地资源。
根据实施意见,非住宅建筑是指商业、办公、地下空房等非住宅建筑。“原合法建筑结构没有改变,建筑面积没有增加,由非住宅改为住宅,用于出租和牟利;改变原合法建筑层数,增加建筑面积,破坏承重结构,用于出租和牟利;上述行为有两种,但仅用于单位或个人自用,三种房屋纳入整改范围。
《实施意见》强调“非拆迁”的认定还必须符合非住宅房屋的非法改造,如合法闲置的仓库、工厂等;用于出租给他人;为了三个条件而获利。
宝山区是上海继普陀区之后的第二个大规模改造区。一位在保山拥有两套公寓的老板透露,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召开了两次会议,所有公寓项目负责人都提交了与公寓相关的材料,但不清楚下一步该怎么做。据业内人士透露,普陀区有251套非法公寓,宝山区加大了整治力度,有近1000套公寓在名单上。
4月21日,上海市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土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规定,办公用地出让合同应明确办公用地不应作为公寓式写字楼,商业用地出让合同不应作为公寓式酒店;办公室和商业销售零件以楼层为单位出售。商业、办公和商业住宅的自持区不得整体或单独转让。
方东东创始人李权指出,最近两周的文件和通知都指向了房地产销售和租赁,整改的信号非常明确,这可以看作是阻止实体经济向一线城市空转移的一种手段。一方面,严格控制银行资金流入房地产行业,严格控制流动性和杠杆率;另一方面,那些擅自将土地出售和出租的人将受到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