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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山区介绍,6月2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宝山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刘、松南镇松南五村第一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魏刚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员模范”称号。

宝山两名人民调解员喜获全国模范称号

人民调解在继承和发扬我国民事调解优良传统的基础上,逐渐发展成为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项独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六年多来,刘、、魏钢两位人民调解人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维护地区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刘同志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调解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6500多起,调解成功率100%,调解履约率100%,实现了零忏悔、零投诉、零上访的良好社会效果。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魏钢同志注重积累经验,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善于运用“以情服人、以礼服人、以法服人”等调解工作方法和技巧来解决纠纷和制止纠纷,在处理旧事、解决疑难问题、为群众办实事方面架起了党群沟通的桥梁。

宝山两名人民调解员喜获全国模范称号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规范有序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宝山区司法局、区人民调解协会要求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先进典型事迹,不断提高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并不懈努力,推动平安宝山建设和区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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