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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劳动日报》报道,和谐的劳动关系关系到劳动者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最近,宝山区总工会与区人民法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共同努力,创建了预防和化解区域劳动关系矛盾的体系。
在日前召开的共同推进宝山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解决工作会议上,区总工会、区人民法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共同加强本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解决工作的意见》,就推进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解决工作,加强各机制间的合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宝山区构建预防和解决劳动关系矛盾体系的主要目标是加快和完善本地区工会与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的合作工作体系,并推进向本地区所有城镇和公园的延伸;加快形成劳动关系矛盾预防预警、调解解决、监督整改的协同机制;推进各方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联动调解的常态化工作模式;推进企业用工更加规范,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共同防范和化解更加明显。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劳动关系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重大恶性劳动关系矛盾得到有效防范。
宝山区还启动了六项配套机制,深化和完善宝山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矛盾信息整理、预警和预测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独立调解、和谐创造的机制;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决和联合调解机制;建立健全员工法律援助服务对接和协助机制;建立健全群体劳动关系矛盾的快速处置和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跟踪监督机制。
据了解,为做好维权工作,宝山区总工会“三团”同时成立,即工会法律人才团、工会律师志愿者团和工会法律顾问团。通过律师授课和专业法律顾问培训指导的模式,提高工会解决劳动冲突的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能力强、处理劳动冲突及时的工会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