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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认为,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保山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江新城的重要保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钟发[2015]10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意见》(沪卫发[2015]17号)和《关于深化全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的意见》(沪人社管[2017]105号),宝山区区委、区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魏豹[2017
大力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活动,是本地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和出发点。自2007年以来,我区先后举办了五次评选活动。去年,作为试点地区之一,它为在全市推广这项活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到目前为止,全区共建立了686个分单位,作为市、区两级的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在“1+1”文件中,围绕这一活动专门制定了《关于建立宝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实施意见》。与以往相比,我们对被考核单位给予了更多的支持,奖励标准也更高。该区除了奖励名牌、监督免检、免社保审核、延长非标准工时审批有效期、享受职业培训优惠政策、结合文明单位等评选活动等6项奖励措施外,还有7项额外奖励。即优先申请技能型人才“双百计划”,推荐和申请宝山区优秀人才租赁补贴,享受“招管家”等就业服务优惠政策,结合区内相关部门的推广和选拔,推荐和参与“上海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并发放奖励资金。街道和城镇(公园)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他奖励。奖励标准由6000元调整为10000元,市级示范单位每次奖励3万元。(只有市级企业符合标准,区级企业符合标准的激励措施详见文件)
全面实施劳动关系流程管理
劳资矛盾是一个从发生、发展、激化和升级到解决和消除的动态变化过程。我区将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基层为先”的基本理念,切实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响应,依法履行职权,加强劳动监察和执法,提高调解和仲裁效率,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坚决守住底线,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劳动争议。
努力促进雇主和雇员之间的互利共赢
归根结底,劳动关系是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关系。我区将通过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积极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教育引导企业自觉践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不断完善区镇三方协商机制,进一步激发劳资双方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内生动力。
充分保障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
这是区委、区政府第一次下发关于发展区域和谐劳动关系的专项文件,充分体现了我区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视和落实中央和本市部署要求的坚定决心。我区专门成立了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领导,由全区2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很明显,各街道镇(园区)将安排1-2名社区工作者专职从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按照规范化、常态化、常态化的要求进行劳动力和资金的匹配,推动劳动关系预警评估信息系统的研发,为我区区域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提示:如何申报和谐劳动关系单位
报告范围
符合和谐劳动关系标准的企业:除上海市中心企业、市属企业(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外,本区接受营业场所在宝山区的实体企业。
劳动关系和谐达标的工业园区:宝山工业园区、宝山城市工业园区、街道和城镇管辖范围内的工业园区或工业区等。
报告条件
充分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依法建立工会,实行民主管理,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获得较好社会评价的企业,可在宝山区申请申报。
声明方法
企业可以直接向受理点提交申报,在其所在的街道镇(公园)开展创建活动。申报咨询信息详见下表。 宝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申报咨询表 部门 电话 地址 友谊路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宋庆路151号 55号 张淼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56766139 第108号四塘第二村 长江西路2700号 杨航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66760060*256 蓝松路826号 月浦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h 36303705 贝奇东路209号 罗京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568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