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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劳动日报》报道,原本需要45至60天才能完成的仲裁程序,在一周内通过绿色通道成功解决。近日,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一仲裁庭人满为患,20多名工作人员一大早就来到仲裁庭进行调解。基于案件的特殊性和形势的紧迫性,仲裁院在一审立案后委托调解机构对集体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今年5月底,阳兴镇的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倒闭,该公司仍拖欠员工近半年的工资,并承诺在7月底前分批支付。然而,该公司未能履行到期时的承诺。经过多次询问,员工们得知公司已经申请破产并进入清算程序,因此他们非常兴奋。8月9日至8月11日,他们前往阳兴镇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进行协商,要求该公司不仅要支付拖欠的工资,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杨航镇管委应及时联系单位了解情况,准备组织调解。然而,员工不仅怀疑单位的支付能力,还质疑调解组织的调解效力,声称如果他们不能以最快、最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他们就会上访。
为此,阳兴镇调整委员会及时向区劳动争议仲裁法院报告了情况。后者根据今年7月1日实施的最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规则》规定:“在审理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可以委托调解组织或者其他有调解能力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调解。”一方面是基于劳动者对仲裁机构公信力的认可,另一方面是基于阳兴镇调解委员会对案件的了解和当事人的熟悉。仲裁庭决定委托杨航镇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并在第一时间征得双方同意,安排了调解时间。这就是这个场景的开始。到下午两点,所有的工人都拿到了仲裁调解书,只有一方因出国没有来调解。仲裁程序最初在45到60天内完成,通过绿色通道试行新规定,在一周内成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