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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山区介绍,根据市教委此前发布的《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年上海市公立民办小学首次实行同步招生。2月28日,全市16个区公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记者发现,上海的八个区继续实行“一户五年”(即“一个门牌号,一个居民,五年内只收一个学生”)。
根据《实施意见》,按照有关学校招生规定,经“公、私招生”后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将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的实际情况,按照“本市户籍优先、同类型排序较低”的原则进行录取。崇明和金山等一些地区也给出了详细的排序规则。
不接受私立学校。如何将他们分类到公立学校
根据报名时间节点,选择“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从5月19日至20日参加第一批公办小学的核查;选择“民办小学注册”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必须在6月2日至3日参加第二批公办小学的审核。
《实施意见》规定,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将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的实际情况和分配招生情况,本着“本市户籍优先、同类排名较低”的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规定入学。在昨日公布的实施计划中,徐汇、静安、黄埔、长宁、杨浦、虹口、青浦、松江、奉贤、嘉定、闵行、宝山和普陀的排名相同。
在此基础上,一些地区还给出了更详细的排序规则。例如,崇明区表示,未被私立小学录取的学龄儿童将根据第一批公立小学的实际情况和分配招生情况,按照2018年崇明区户籍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细则进行入学。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是一致的”是首选。例如,在对口招生地区,“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网上注册公立小学的学龄儿童数量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的数量,将根据获得住房产权的时间进行安排。;在第一批公立小学被核实并分配到学校后,如果仍有余额,如果私立小学不被录取,将根据获得房屋产权的时间再次对其进行排序,直至金额全部付清。超额部分由教育局安排录取。
金山区适龄儿童入学原则和安排是:居住在石化市、朱泾镇等招生区域内的“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中小学招生计划执行;居住在其他城镇并且"彼此一致"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被提升到他们城镇的小学和初中。如果一个城镇有两所或两所以上的小学和初中,则在该城镇撤出之前,将根据学区将它们升级为小学和初中。居住在该区但“不一致”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将由教育局根据他们居住的街道城镇进行登记。
浦东新区在实施方案中还增加了一条,如果民办学校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可以增加已经完成“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民办学校注册但未被录取的学生。私立学校不允许再次组织对补习生的采访。私立学校录取并确认的学生将不再被分配到公立学校。
[/s2/]如何实施“一户五年”政策
今年,上海有八个区继续实施“五年家庭”限制。
在长宁区、浦东新区、黄浦区和宝山区,2018年,所有公立小学将继续建立当年入学人数数据库,并与前几年的数据库进行对比,实行五年内每户只有一次机会进入同一所学校的做法。
徐汇区和闵行区表示,对于该地区招生矛盾突出的学校,五年内每个家庭只有一次机会进入同一所学校(多胞胎和二胎除外)。 2018年,杨浦区将继续执行“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有一次机会进入同一所学校(同一家庭的两个孩子除外)”的政策。如果入学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学校可以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信息,如户籍、户籍年份等,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本市户籍的学龄儿童属于直系三代以外的附属户口,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该地区的招生工作。
在静安区,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和招生计划的实际情况,部分公立小学的招生要求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在对口小区内必须至少一年或两年(从2021年起,部分公立小学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在对口小区内必须至少三年),户主和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为子女的父母。在这种学校里,每个家庭在五年内只有一次机会进入同一所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