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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山区的情况,为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调解仲裁工作的新要求,探索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新模式,形成可以复制和推广的“宝山经验”。宝山区围绕“以建设为重点,点面同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全面启动了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调解组织的实质性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在各个街道和城镇(公园)设立了基层预防和调解中心,社区事务接待服务中心主任也是调解中心主任,两者同设一处。通过明确中心职能、配套设施设备、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在整个基层工作中的地位得到有效提升。作为部级示范单位,阳兴镇于2017年8月率先成立了镇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中心。截至2018年7月底,除了两个仍在筹备中的单位外,所有其他城镇(公园)都建立了预防和调解中心。基层调解组织在原有标准化调解室的基础上,对设施进行了升级,建成了功能齐全的调解室和接待场所。除了原来的杨兴、岳浦、大厂、罗店四个仲裁巡回法院外,罗京、松南、苗兴、高静也计划设立仲裁巡回法院。
多元化预防和调解体系格局基本形成。从全区来看,以街道、镇调解中心为主体,以经济园区、村(居)和企业为延伸,各部门多方参与的预防调解组织体系基本形成,有效拓宽了调解渠道,促进了调解组织向纵深发展,有效提高了调解效果。如阳兴镇以中心为龙头,整合劳动关系、监察网格、工会法律援助等力量参与调解;罗京镇构建了“多方参与、全面覆盖、预防与调节相结合”的三级平台,将劳动争议预防与调解纳入镇政府对村委会的考核指标;张淼街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共同监督和协助调查组调查和收集证据;松南镇在经济开发区设立了预防和调解分中心,借助开发区的管理优势,推动下属园区和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解;根据“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岳浦镇督促各村和园区加强对本地区企业的监管。
全职和兼职调解员的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各镇(公园)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不仅专职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兼职调解员队伍也逐步建立。阳兴、月浦、古村、城市工业园等街道和镇(园)都努力从园区、企业、监管协调单位中选聘人员担任兼职调解员,或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聘请社会人员参与调解。各街道镇(园区)积极参与区仲裁所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职后活动,逐步建立以专职调解员为主、兼职调解员为辅的专业预防和调解团队。
预防和调解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各街道镇(公园)已形成了自上而下多方参与、联动的工作机制和高效便捷的服务措施。杨兴珍建立了“3+1处置机制”、“四查三行机制”、“假日调解”等一系列机制措施,有效地实现了许多群体性纠纷的当日解决;古村和监督协调小组建立了联合检查机制,并定期走访企业;罗京镇建立了“一触即发、两确认、三确认”的调查制度,并联合村调委进行调解;高静等城镇建立了“表”和“书”的工作机制(预防提案表和调解提案)。在群体性案件和重大案件的处理中,各街道镇建立了应急联动机制,开通了绿色通道,纠纷处理高效平稳,社会反响良好。
各镇(园)抓住综合示范机遇,不断提高预防和调解的有效性。2018年1月至6月,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受理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1746件,半数以上的劳动人事争议由基层调解组织解决。阳兴镇、高静镇、月浦镇、吴淞街和宝山工业园区的调解率均达到80%以上,效果显著。此外,各街道镇都开展了切实可行的纠纷预防工作,为有纠纷迹象和矛盾隐患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指导5家搬迁关闭企业制定安置计划,惠及390名职工,通过风险追踪预防了40起纠纷。
下一阶段,宝山区将继续学习和总结综合示范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和谐调解”优势,着力推进“调解先行”机制,充分发挥镇(园)预防调解中心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功能,创新机制措施,努力实现“预防更准、服务更到位、调解更有效、关系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