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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商品博览会公共休息日安排的通知》,旨在确保进口商品博览会开幕式和重大活动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
进口博览会将于11月5日在上海举行。通知规定,11月5日(星期一)将调整为休息日,11月3日(星期六)将相应调整为工作日;相应调整11月6日(星期二)为休息日,11月11日(星期日)为工作日。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和社会团体除了做好举办进口商品交易会、重大活动、城市经营等必要的工作外,还应当落实。证券交易机构运行正常,不请假。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值班应急、安全生产、市场供应、卫生防疫等工作。,以保证进口展销会和重大活动的顺利举行和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转。公众应该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